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北京健康宝在使用高峰期间遭受到“境外***攻击”,对方到底有何目的?2、北京健康宝多次遭***攻击,究竟是谁在背后操作?3、北京健康宝遭到了境外***攻击,结果如何?4、日前,北京健康宝遭受境外...……
导航目录:
- 1、北京健康宝在使用高峰期间遭受到“境外 *** 攻击”,对方到底有何目的?
- 2、北京健康宝多次遭 *** 攻击,究竟是谁在背后操作?
- 3、北京健康宝遭到了境外 *** 攻击,结果如何?
- 4、日前,北京健康宝遭受境外 *** 攻击,目前采取了哪些处置方式?
- 5、如何解决企业远程办公 *** 安全问题?
北京健康宝在使用高峰期间遭受到“境外 *** 攻击”,对方到底有何目的?
境外 *** 攻击的目的很明确,因为我们国家是防御新冠病毒更好的国家没有之一,所以很多国家不希望看见这样的结果,想要看到中国和他们一样躺平疫情,所以对我们国家健康码服务器进行攻击,这样我们就没法确认个人行程和是否是绿码,这是非常歹毒的目的。
中国互联网为什么总是收到境外攻击?
因为境外 *** 攻击从没有停止过,事实上我国是互联网攻击的关键受害者之一,我国大约有52000台电子计算机木马程序在海外操纵 *** 服务器,在中国控制大约控制了531万台服务器。中国83万个IP地址遭到未知互联网攻击,70%以上来自海外。国家互联网技术应急中心发现,中国的互联网技术一直受到海外互联网的攻击。海外机构根据攻击操纵我地区的电子计算机,从而对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进行互联网攻击。经分析该攻击详细地址的关键来自美国,仅来自纽约州就有10多个攻击地址。
那么对于境外 *** 攻击如何进行反追踪?
对于境外攻击的反追踪可以对受攻击的IP和服务器进行溯源反追踪,通过反向IP查找服务器,并逐层反向追踪就可以查到真正的IP地址。如今互联网可追溯性和IP搜索的作用越来越强大。根据国家公布的消息,绝大多数来自美国,它 *** 了中国的一些电子计算机,从中国的计算机,从中国的IP,然后攻击俄罗斯的整体目标。一方面,它覆盖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以防止对方立即压制,它可以将整体目标转移到其他国家。另一方面,它挑起了中俄之间的这种合作。
美国成立 *** 战争军队后,是一场技术专业的 *** 战争,可以实现自主战斗。如果攻击只在美国启动,IP地址很容易明确,那么美国就是 *** 战争和电脑鼠标战争的罪魁祸首。如果遥控器其他国家,特别是整体目标国家的友好国家进行互联网攻击,很难找出哪一个背后的黑火,这可能会把互联网攻击的所有结果都嫁给别人。
北京健康宝多次遭 *** 攻击,究竟是谁在背后操作?
4月28日,北京健康宝使用高峰期遭受 *** 攻击,经初步分析, *** 攻击源头来自境外,北京健康宝保障团队进行及时有效应对,受攻击期间,北京健康宝相关服务未受影响。究竟是谁在背后操纵?
北京“健康宝”小程序是一个方便个人查询自身防疫相关健康状态的小工具,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北京健康宝”小程序,查询自身健康状态。 查询结果可作为复工复产、出入公共场所等场景的防疫相关健康状态参考。当然也是疫情防疫期间最为重要的检测工具。
健康宝在防疫中不是简单的公共基础信息设施,而是一种医疗基础,对应物理世界,事实上可以说是一种数字医院。哪怕战争中宣战的双方,也一般避免攻击对方医院。如果攻击平民医疗设施,一般都要定性为战争犯罪。攻击健康宝这显然也是一种战争罪行为,只有邪恶的恐怖主义组织才做得出。
对北京健康宝保障团队有效应对要点赞;但对有关部门对此种事件的定性,制造话题进行舆论攻防很失望。应该通过各种渠道,成体系将这一事件定性为 *** 恐怖主义袭击,并在联合国提案,要求全球谴责。
*** 攻击完整溯源很难,能够定位境外已经算很厉害了。但其实是谁?以及幕后黑手都猜得出,完全可以公开谴责美国违反人权,搞 *** 恐怖主义,并明确宣布将进行无限期追责程序,要把实施这种 *** 恐怖主义人和组织绳之以法。
这次正值北京疫情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又被 *** 攻击,而这次攻击经专家调研发现均来自于境外。虽然更多的细节没有过多透露,但是每次都在北京最为忙碌的时候来添乱,背后的目的绝不单纯。
北京健康宝遭到了境外 *** 攻击,结果如何?
北京健康宝遭到了境外 *** 攻击,相关服务未受影响。
一、北京健康宝被攻击
北京健康宝遭遇了 *** 攻击,初步分析,攻击来源为国外,北京健康宝的保安人员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在受到攻击的过程中,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目前,国内的疫情形势十分复杂,北京 *** 也在积极应对疫情对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的冲击。但是,就在中国 *** 和民众都在与疾病作斗争的时候,“北京健康宝”这款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 APP,竟然被国外的黑客入侵,而且还是在最关键的时候,这无疑是一种恶意地破坏中国抗击疫情的行为。
二、曾存在多次攻击的行为
根据公开的资料,类似的袭击事件已经出现过很多次,北京健康宝在北京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也遭遇了同样的 *** 袭击。频繁地 *** 袭击,目标人群普遍都是北京健康宝,这无疑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组织性。
利用国外 *** 袭击北京健康宝,这是对北京紧张的疫情控制工作造成的干扰,破坏中国的防疫工作,这是一种卑鄙的行为,但是,海外 *** 袭击的组织者显然低估了中国的 *** 安全,即使是在民生方面。其实,健康宝在北京的应用范围很广,而且还牵扯到了很多公民的隐私。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北京健康宝的安全管理一直是更优先的,这也是为什么国外的 *** 攻击都没有奏效的原因。近几年,国外APT组织不但加强了对国内党政机关、国防军工、科研机构等重要部门的打击,还向重要信息基础设施、能源、金融、军民融合等领域渗透,攻击的来源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越来越激烈。
日前,北京健康宝遭受境外 *** 攻击,目前采取了哪些处置方式?
北京健康宝遭受境外 *** 攻击,好在北京健康宝保障团队,之一时间发现了这个情况,并采取了有效应对措施。正是这些有效措施,使得北京健康宝被境外 *** 攻击阶段,没有影响到同北京健康宝,有关联的服务。
新冠疫情之下,所出现的双码程序,以及各地对应场所码、北京健康宝,背后都有一个强大团队在支撑。正是有了这个团队存在,才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极少出现卡顿、崩溃情况。
北京健康宝就是一个,专一针对北京疫情防控所开发软件。生活在北京人们,能够凭借北京健康宝正常出行,同背后开发运维团队有很大关系。当北京健康宝同时使用人数过多时候,运营维护团队,也需要顶着巨大压力,保障北京健康宝,能够正常使用,不会出现崩溃情况。
如果在运营过程中,遭遇了境外 *** 攻击,就如这一次的攻击一样,运营维护团队,需要之一时间发现,并在 *** 上,展开和对方的斗争。防止这些心怀叵测的人,攻击北京健康宝这一程序,保障人们能够正常使用,不会因此影响到出行和生活。
每一次攻击都是对北京健康宝的考验,通过防范攻击,也能够弥补程序可能存在漏洞,加强程序安全保护。这些来自境外 *** 攻击,想要突破安全技术大关,犹如痴人说梦,程序运维团队,决不允许这样情况发生。
除了这一次攻击之外,在北京举办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也曾出现过类似情况。每一次攻击者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我们的运维团队,经受住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
通过这些攻击情况,也让我们了解到了,北京健康宝正常有序运行背后,有着一个强大团队在默默付出。正是有了他们存在,才使得北京健康宝,能够健康有序运行。
如何解决企业远程办公 *** 安全问题?
企业远程办公的 *** 安全常见问题及建议
发表时间:2020-03-06 11:46:28
作者:宁宣凤、吴涵等
来源:金杜研究院
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 *** 空间
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关键期,举国上下万众一心抗击疫情。为增强防控,自二月初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各大城市 *** 公开表态或发布通告,企业通过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协作办公、居家办公[1]。2月1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面对疫情对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严重影响,支持运用云计算大力推动企业上云,重点推行远程办公、居家办公、视频会议、网上培训、协同研发和电子商务等在线工作方式[2]。
面对国家和各地 *** 的呼吁,全国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南方都市报在2月中旬发起的 *** 调查显示,有47.55%的受访者在家办公或在线上课[3]。面对特殊时期庞大的远程办公需求,远程协作平台也积极承担社会担当,早在1月底,即有17家企业的21款产品宣布对全社会用户或特定机构免费开放其远程写作平台软件[4]。
通过信息技术实现远程办公,无论是 *** 层、系统层,还是业务数据,都将面临更加复杂的 *** 安全环境,为平稳有效地实现安全复工复产,降低疫情对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影响,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或者适当调整相适应的 *** 与信息安全策略。
一、远程办公系统的类型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的深入发展,各类企业,尤其是互联网公司、律所等专业服务公司,一直在推动实现企业内部的远程协作办公,尤其是远程会议、文档管理等基础功能应用。从功能类型来看,远程办公系统可分为以下几类:[5]
综合协作工具,即提供一套综合性办公解决方案,功能包括即时通信和多方通信会议、文档协作、任务管理、设计管理等,代表软件企包括企业微信、钉钉、飞书等。
即时通信(即Instant Messaging或IM)和多方通信会议,允许两人或以上通过 *** 实时传递文字、文件并进行语音、视频通信的工具,代表软件包括Webex、Zoom、Slack、Skype等。
文档协作,可为多人提供文档的云存储和在线共享、修改或审阅功能,代表软件包括腾讯文档、金山文档、印象笔记等。
任务管理,可实现任务流程、考勤管理、人事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企业办公自动化(即Office Automation或OA)功能,代表软件包括Trello、Tower、泛微等。
设计管理,可根据使用者要求,系统地进行设计方面的研究与开发管理活动,如素材、工具、图库的管理,代表软件包括创客贴、Canvas等。
二、远程办公不同模式下的 *** 安全责任主体
《 *** 安全法》(“《网安法》”)的主要规制对象是 *** 运营者,即 *** 的所有者、管理者和 *** 服务提供者。 *** 运营者应当承担《网安法》及其配套法规下的 *** 运行安全和 *** 信息安全的责任。
对于远程办公系统而言,不同的系统运营方式下, *** 安全责任主体(即 *** 运营者)存在较大的差异。按照远程办公系统的运营方式划分,企业远程办公系统大致可以分为自有系统、云办公系统和综合型系统三大类。企业应明确区分其与平台运营方的责任界限,以明确判断自身应采取的 *** 安全措施。
(1)自有系统
此类模式下,企业的远程办公系统部署在自有服务器上,系统由企业自主研发、外包研发或使用第三方企业级软件架构。此类系统开发成本相对较高,但因不存在数据流向第三方服务器,安全风险则较低,常见的企业类型包括国企、银行业等重要行业企业与机构,以及经济能力较强且对安全与隐私有较高要求的大型企业。
无论是否为企业自研系统,由于系统架构完毕后由企业单独所有并自主管理,因此企业构成相关办公系统的 *** 运营者,承担相应的 *** 安全责任。
(2)云办公系统
此类办公系统通常为SaaS系统或APP,由平台运营方直接在其控制的服务器上向企业提供注册即用的系统远程协作软件平台或APP服务,供企业用户与个人(员工)用户使用。此类系统构建成本相对经济,但往往只能解决企业的特定类型需求,企业通常没有权限对系统进行开发或修改,而且企业数据存储在第三方服务器。该模式的常见企业类型为相对灵活的中小企业。
由于云办公系统(SaaS或APP)的 *** 、数据库、应用服务器都由平台运营方运营和管理,因此,云办公系统的运营方构成 *** 运营者,通常对SaaS和APP的 *** 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负有责任。
实践中,平台运营方会通过用户协议等法律文本,将部分 *** 安全监管义务以合同约定方式转移给企业用户,如要求企业用户严格遵守账号使用规则,要求企业用户对其及其员工上传到平台的信息内容负责。
(3)综合型系统
此类系统部署在企业自有服务器和第三方服务器上,综合了自有系统和云办公,系统的运营不完全由企业控制,多用于有多地架设本地服务器需求的跨国企业。
云办公系统的供应商和企业本身都可能构成 *** 运营者,应当以各自运营、管理的 *** 系统为边界,对各自运营的 *** 承担相应的 *** 安全责任。
对于企业而言,为明确其与平台运营方的责任边界,企业应当首先确认哪些“ *** ”是企业单独所有或管理的。在远程办公场景下,企业应当考虑多类因素综合认定,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办公系统的服务器、终端、 *** 设备是否都由企业及企业员工所有或管理;
企业对企业使用的办公系统是否具有更高管理员权限;
办公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是否存储于企业所有或管理的服务器;
企业与平台运营方是否就办公系统或相关数据的权益、管理权有明确的协议约定等。
当然,考虑到系统构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平台运营方和企业在远程协作办公的综合系统中,可能不免共同管理同一 *** 系统,双方均就该 *** 承担作为 *** 运营者的安全责任。但企业仍应通过合同约定,尽可能固定 *** 系统中双方各自的管理职责以及 *** 系统的归属。因此,对于共同管理、运营远程协作办公服务平台的情况下,企业和平台运营方应在用户协议中明确双方就该系统各自管理运营的系统模块、各自对其管理的系统模块的 *** 安全责任以及该平台的所有权归属。
三、远程办公涉及的 *** 安全问题及应对建议
下文中,我们将回顾近期远程办公相关的一些 *** 安全热点事件,就涉及的 *** 安全问题进行简要的风险评估,并为企业提出初步的应对建议。
1.用户流量激增导致远程办公平台“短时间奔溃”,平台运营方是否需要承担 *** 运行安全责任?
事件回顾:
2020年2月3日,作为春节假期之后的首个工作日,大部分的企业都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尽管各远程办公系统的平台运营方均已经提前做好了应对预案,但是巨量的并发响应需求还是超出了各平台运营商的预期,多类在线办公软件均出现了短时间的“信息发送延迟”、“视频卡顿”、“系统奔溃退出”等故障[6]。在出现故障后,平台运营方迅速采取了 *** 限流、服务器扩容等措施,提高了平台的运载支撑能力和稳定性,同时故障的出现也产生一定程度的分流。最终,尽管各远程办公平台都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了平台的正常运营,但还是遭到了不少用户的吐槽。
风险评估:
依据《 *** 安全法》(以下简称《网安法》)第22条的规定, *** 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 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 *** 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远程办公平台的运营方,作为平台及相关 *** 的运营者,应当对 *** 的运行安全负责。对于短时间的系统故障,平台运营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违约责任,需要结合故障产生的原因、故障产生的危害结果、用户协议中的责任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对于上述事件而言,基于我们从公开渠道了解的信息,尽管多个云办公平台出现了响应故障问题,给用户远程办公带来了不便,但平台本身并未暴露出明显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也没有出现 *** 数据泄露等实质的危害结果,因此,各平台很可能并不会因此而承担 *** 安全的法律责任。
应对建议:
在疫情的特殊期间,主流的远程办公平台产品均免费开放,因此,各平台都会有大量的新增客户。对于平台运营方而言,良好的应急预案和更好的用户体验,肯定更有利于平台在疫情结束之后留住这些新增的用户群体。
为进一步降低平台运营方的风险,提高用户体验,我们建议平台运营方可以:
将用户流量激增作为平台应急事件处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应急预案中明确流量激增事件的触发条件、服务器扩容的条件、部署临时备用服务器等;
对用户流量实现实时的监测,及时调配平台资源;
建立用户通知机制和话术模板,及时告知用户系统响应延迟的原因及预计恢复的时间等;
在用户协议或与客户签署的其他法律文本中,尝试明确该等系统延迟或奔溃事件的责任安排。
2.在远程办公环境下,以疫情为主题的钓鱼攻击频发,企业如何降低外部 *** 攻击风险?
事件回顾:
疫情期间,某 *** 安全公司发现部分境外的黑客组织使用冠状病毒为主题的电子邮件进行恶意软件发送, *** 钓鱼和欺诈活动。比如,黑客组织伪装身份(如国家卫健委),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为诱饵,发起钓鱼攻击。这些钓鱼邮件攻击冒充可信来源,邮件内容与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事件密切相关,极具欺骗性。一旦用户点击,可能导致主机被控,重要信息、系统被窃取和破坏[7]。
风险评估:
依据《网安法》第21、25条的规定, *** 运营者应当按照 *** 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 *** 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 *** 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1)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 *** 安全负责人,落实 *** 安全保护责任;(2)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 *** 攻击、 *** 侵入等危害 *** 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3)采取监测、记录 *** 运行状态、 *** 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 *** 日志不少于六个月;(4)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同时, *** 运营者还应当制定 ***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 *** 攻击、 *** 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 *** 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远程办公的实现,意味着企业内网需要响应员工移动终端的外网接入请求。员工所处的 *** 安全环境不一,无论是接入 *** 还是移动终端本身,都更容易成为 *** 攻击的对象。一方面,公用WiFi、 *** 热点等不可信的 *** 都可能作为员工的 *** 接入点,这些 *** 可能毫无安全防护,存在很多常见的容易被攻击的 *** 漏洞,容易成为 *** 犯罪组织侵入企业内网的中转站;另一方面,部分员工的移动终端设备可能会安装设置恶意程序的APP或 *** 插件,员工在疏忽的情况下也可能点击伪装的钓鱼攻击邮件或勒索邮件,严重威胁企业内部 *** 的安全。
在计算机病毒或外部 *** 攻击等 *** 安全事件下,被攻击的企业尽管也是受害者,但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网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提前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预案,导致 *** 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给企业的用户造成损失的,很可能依旧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应对建议:
对于企业而言,为遵守《网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 *** 安全义务,我们建议,企业可以从 *** 安全事件管理机制、移动终端设备安全、数据传输安全等层面审查和提升办公 *** 的安全:
(1)企业应当根据其运营 *** 或平台的实际情况、员工整体的 *** 安全意识,制定相适应的 *** 安全事件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包括数据泄露在内的 *** 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建立应对 *** 安全事件的组织机构和技术措施;
实时监测最新的钓鱼网站、勒索邮件事件;
建立有效的与全体员工的通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企业微信等通告方式;
制定与员工情况相适应的信息安全培训计划;
设置适当的奖惩措施,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策略。
(2)企业应当根据现有的信息资产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保障移动终端设备安全:
根据员工的权限等级,制定不同的移动终端设备安全管理方案,例如,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较高数据库权限的人员仅能使用公司配置的办公专用移动终端设备;
制定针对移动终端设备办公的管理制度,对员工使用自带设备进行办公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
定期对办公专用的移动终端设备的系统进行更新、漏洞扫描;
在终端设备上,对终端进行身份准入认证和安全防护;
重点监测远程接入入口,采用更积极的安全分析策略,发现疑似的 *** 安全攻击或病毒时,应当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联系企业的信息安全团队;
就移动办公的信息安全风险,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
(3)保障数据传输安全,企业可以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HTTPS等加密传输方式,保障数据传输安全。无论是移动终端与内网之间的数据交互,还是移动终端之间的数据交互,都宜对数据通信链路采取HTTPS等加密方式,防止数据在传输中出现泄漏。
部署虚拟专用 *** (VPN),员工通过VPN实现内网连接。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VPN服务(尤其是跨境的VPN)是受到电信监管的,仅有具有VPN服务资质的企业才可以提供VPN服务。外贸企业、跨国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过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时,应当向持有相应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基础运营商租用。
3.内部员工通过VPN进入公司内网,破坏数据库。企业应当如何预防“内鬼”,保障数据安全?
事件回顾:
2月23日晚间,微信头部服务提供商微盟集团旗下SaaS业务服务突发故障,系统崩溃,生产环境和数据遭受严重破坏,导致上百万的商户的业务无法顺利开展,遭受重大损失。根据微盟25日中午发出的声明,此次事故系人为造成,微盟研发中心运维部核心运维人员贺某,于2月23日晚18点56分通过个人VPN登入公司内网跳板机,因个人精神、生活等原因对微盟线上生产环境进行恶意破坏。目前,贺某被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承认了犯罪事实[8]。由于数据库遭到严重破坏,微盟长时间无法向合作商家提供电商支持服务,此处事故必然给合作商户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作为港股上市的企业,微盟的股价也在事故发生之后大幅下跌。
从微盟的公告可以看出,微盟员工删库事件的一个促成条件是“该员工作为运维部核心运维人员,通过个人VPN登录到了公司内网跳板机,并具有删库的权限”。该事件无论是对SaaS服务商而言,还是对普通的企业用户而言,都值得反思和自省。
风险评估:
依据《网安法》第21、25条的规定, *** 运营者应当按照 *** 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 *** 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 *** 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1)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 *** 安全负责人,落实 *** 安全保护责任;(2)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 *** 攻击、 *** 侵入等危害 *** 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3)采取监测、记录 *** 运行状态、 *** 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 *** 日志不少于六个月;(4)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同时, *** 运营者还应当制定 ***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 *** 攻击、 *** 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 *** 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内部员工泄密一直是企业数据泄露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典型行为模式。远程办公环境下,企业需要为大部分的员工提供连接内网及相关数据库的访问权限,进一步增大数据泄露甚至被破坏的风险。
与用户流量激增导致的系统“短时间崩溃”不同,“微盟删库”事件的发生可能与企业内部信息安全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平台内合作商户产生直接经济损失,不排除平台运营者可能需要承担 *** 安全相关的法律责任。
应对建议:
为有效预防员工恶意破坏、泄露公司数据,保障企业的数据安全,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制定远程办公或移动办公的管理制度,区分办公专用移动设备和员工自有移动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严格管理办公专用移动设备的读写权限、员工自有移动设备的系统权限,尤其是企业数据库的管理权限;
建立数据分级管理制度,例如,应当根据数据敏感程度,制定相适应的访问、改写权限,对于核心数据库的数据,应当禁止员工通过远程登录方式进行操作或处理;
根据员工工作需求,依据必要性原则,评估、审核与限制员工的数据访问和处理权限,例如,禁止员工下载数据到任何用户自有的移动终端设备;
建立数据泄露的应急管理方案,包括安全事件的监测和上报机制,安全事件的响应预案;
制定远程办公的操作规范,使用文件和材料的管理规范、应用软件安装的审批流程等;
组建具备远程安全服务能力的团队,负责实时监控员工对核心数据库或敏感数据的操作行为、数据库的安全情况;
加强对员工远程办公安全意识教育。
4.疫情期间,为了公共利益,企业通过系统在线收集员工疫情相关的信息,是否需要取得员工授权?疫情结束之后,应当如何处理收集的员工健康信息?
场景示例:
在远程办公期间,为加强用工管理,确保企业办公场所的健康安全和制定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企业会持续地向员工收集各类疫情相关的信息,包括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近期所在地区、当前住址、所乘航班或火车班次等信息。收集方式包括邮件、OA系统上报、问卷调查等方式。企业会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统计和监测,在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员工的整体情况。如发现疑似病例,企业也会及时向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风险评估: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被国家卫健委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月9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除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各地也陆续出台了针对防疫的规范性文件,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督促从疫情严重地区回京人员按照 *** 有关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按照属地人民 *** 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依据《通知》及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理解,在疫情期间,如果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获得了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的授权,企业在授权范围内,应当可以收集本单位人员疫情相关的健康信息,而无需取得员工的授权同意。如果不能满足上述例外情形,企业还是应当依照《网安法》的规定,在收集前获得用户的授权同意。
《通知》明确规定,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 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但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具体可参考我们近期的文章《解读网信办<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防疫联控工作的通知>》
应对建议:
在远程期间,如果企业希望通过远程办公系统收集员工疫情相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建议各企业应当:
制定隐私声明或用户授权告知文本,在员工初次提交相关信息前,获得员工的授权同意;
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制定信息收集的策略,包括收集的信息类型、频率和颗粒度;
遵循目的限制原则,对收集的疫情防控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行区分管理,避免与企业此前收集的员工信息进行融合;
在对外展示企业整体的健康情况时或者披露疑似病例时,对员工的相关信息进行脱敏处理;
制定信息删除管理机制,在满足防控目的之后,及时删除相关的员工信息;
制定针对性的信息管理和保护机制,将收集的员工疫情相关的个人信息,作为个人敏感信息进行保护,严格控制员工的访问权限,防止数据泄露。
5.远程办公期间,为有效监督和管理员工,企业希望对员工进行适当的监测,如何才能做到合法合规?
场景示例:
远程办公期间,为了有效监督和管理员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定时汇报、签到打卡、视频监控工作状态等措施,要求员工主动配合达到远程办公的监测目的。员工通过系统完成汇报、签到打卡时,很可能会反复提交自己的姓名、 *** 号码、邮箱、所在城市等个人基本信息用于验证员工的身份。
同时,在使用远程OA系统或App时,办公系统也会自动记录员工的登录日志,记录如IP地址、登录地理位置、用户基本信息、日常沟通信息等数据。此外,如果员工使用企业分配的办公终端设备或远程终端虚拟机软件开展工作,终端设备和虚拟机软件中可能预装了监测插件或软件,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会记录员工在终端设备的操作行为记录、上网记录等。
风险评估:
上述场景示例中,企业会通过1)员工主动提供和2)办公软件自动或触发式收集两种方式收集员工的个人信息,构成《网安法》下的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企业应当根据《网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获取员工的同意。
对于视频监控以及系统监测软件或插件的使用,如果操作不当,并且没有事先取得员工的授权同意,很可能还会侵犯到员工的隐私,企业应当尤其注意。
应对建议:
远程办公期间,尤其在当前员工还在适应该等工作模式的情形下,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适当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具有正当性。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管理和监测行为的合法合规:
评估公司原有的员工合同或员工个人信息收集授权书,是否能够满足远程办公的监测要求,如果授权存在瑕疵,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获取补充授权的方式,包括授权告知文本的弹窗、邮件通告等;
根据收集场景,逐项评估收集员工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例如,是否存在重复收集信息的情况,是否有必要通过视频监控工作状态,监控的频率是否恰当;
针对系统监测软件和插件,设计单独的信息收集策略,做好员工隐私保护与公司数据安全的平衡;
遵守目的限制原则,未经员工授权,不得将收集的员工数据用于工作监测以外的其他目的。
四、总结
此次疫情,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科技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远程办公、线上运营等业务模式的发展。这既是疫情倒逼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结果,也代表了未来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9]。此次“突发性的全民远程办公热潮”之后,远程办公、线上运营将愈发普及,线下办公和线上办公也将形成更好的统一,真正达到提升工作效率的目的。
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推进数字 *** 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10]。
为平稳加速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契合 *** 现代化治理的理念,企业务必需要全面梳理并完善现有的 *** 安全与数据合规策略,为迎接新的智能化管理时代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