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打官司请不起律师,法官会公平判断吗?2、强制执行人在外地,法官不积极找人怎么办?3、法院不找人判缓刑的几率是不是很低打官司请不起律师,法官会公平判断吗?请不起律师,你可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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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请不起律师,法官会公平判断吗?
请不起律师,你可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那是 *** 对部分打不起官司生活困难的人准备的部门,你去问问有助于你走法律程序。法官肯定是会公平正义,但是就怕对方找律师,这样对你有可能存在不利因素。
强制执行人在外地,法官不积极找人怎么办?
你所说的被执行人在外地,是指知道他大概在哪个城市还是具体的位置,更好你自己先去一趟确定人在那里,然后再去找执行法官,有的时候不是法官不给办事,而是你也要考虑他的难处,人海茫茫,你都找不到,你让他上哪儿找人去,法院又没有公安的查控手段。
法院不找人判缓刑的几率是不是很低
判不判缓刑是与你的案件有关,无关找不找人,法官、合议庭其他人、审判委员会都是依法办事,而且找人是涉嫌行贿,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