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颐找人为母丁忧,周敦颐的祖父

作者:hacker 分类:黑客技术 时间:2022-07-17 09:34:26 浏览:78

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鲁迅的祖先是谁?2、求文言文《孙奇逢传》的翻译3、“三年丧假”:古代皇帝和官员如何利用“丁忧”制度?4、解释,还有告诉我们什么道理?5、他是理学鼻祖,二程拜他为师,他是谁呢?鲁迅的祖先是谁?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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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祖先是谁?

鲁迅的祖先是周介孚。

周介孚(1838-1904),鲁迅祖父。名致福,又名福清,字震生,介孚,号梅仙。

周介孚诞生于浙江绍兴,二十九岁(1867年)考中举人,三十三岁(1871年)考中进士,钦点为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散馆”,奉旨任江西金溪知县。戴了三年多县老爷的乌纱后,因与上级不和,1878年被弹劾免职。

1879年经李慈铭指点,“卖田捐官”,以后一直在京候补,直到1888年才得了个内阁中书的实职。1893年因母丧丁忧回乡,发生了科场行贿案,被光绪皇帝钦定为“斩监候”,从此就坐了八个年头的牢。1901年被释放回家,又活了三年多,于1904年7月逝世,享年六十有七。

扩展资料:

鲁迅其他家庭成员

蒋氏:鲁迅继祖母(1842-1910),周介孚后妻,周伯宜继母,她逝世时鲁迅亲自为她办理丧事,她性幽默,常给鲁迅讲民间故事,给他以民间文化的启迪,同时她隐忍的性格也给鲁迅留下终生难忘的印象。

潘大凤:鲁迅庶祖母(或称潘姨太),周介孚之妾。

周伯宜:鲁迅父亲(1861—1896),本名周凤仪,字伯宜。他思想开明,是洋务运动的同情者。后为病魔所缠,他的病使鲁迅饱尝了生活的困顿艰辛。

何氏:鲁迅外婆,会稽县皋阜镇人,父亲何元杰为翰林院编修。

鲁瑞:鲁迅母亲(1858—1943),她慈祥而刚毅,善良而果敢,思想比较开通,对鲁迅有极大影响。

周作人:鲁迅二弟(1885—1967),原名周遐寿,现代著名散文家。

端姑:鲁迅妹妹,未满一岁即殇,约比周建人大一岁。

周建人:鲁迅三弟(1888—1984),原名周松寿,生物学家。

周椿寿:鲁迅四弟(1892—1898年),6岁时因发热发烧早逝。

朱安:鲁迅的合法妻子(1878—1947),浙江山阴丁家弄(今绍兴市丁向弄)人,1906年28岁时与25岁的鲁迅完婚。她与鲁迅做了二十年的挂名夫妻却完全过着独身生活。鲁迅母亲的生活一直是由她照顾。

许广平:鲁迅的爱人(1898—1968),广东番禺人,曾是鲁迅的学生,她照顾着鲁迅后半生的生活。

周海婴:鲁迅与许广平之子(1929—2011),无线电专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周介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鲁迅

求文言文《孙奇逢传》的翻译

孙奇逢,字启泰,号钟元,是北直隶容城人。少年时风流倜傥,喜欢奇特的节操,同时又居家的言行诚恳而美好;自负有着经世之略,常常想要建立显赫的功业,而又不愿勉强出来做官。十七岁,在万历二十八年考顺天乡试考中。

在这之前,高攀龙、顾宪成在东林讲学,海内有名节的士大夫常常追随他们。到了天启初年,逆贼魏忠贤把持朝政,贪官污吏争相巴结他成为他的门下走狗,而又把东林诸君子为看做是朋党。由此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顺昌、缪昌期先后死在东厂监狱,祸事连坐到亲人朋友。而孙奇逢偏和定兴的鹿正、张果中尽力地设法救助,死难诸公最终有赖他们才得以寻回遗体,这就是世间所传“范阳三烈士”。

在这时,孙承宗凭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的身份负责蓟、辽两地的军事事务,孙奇逢的朋友归安(地名)的茅元仪和鹿正的儿子子善继都在孙承宗幕府。孙奇逢悄悄给孙承宗上书,承宗用军事名义上疏请求进京见驾。魏忠贤很害怕,绕着皇帝御床哭泣,最后用严厉旨意把承宗截留在半路不得回京。而世人由于这个事情更加看重孙奇逢的大义。御史和巡抚都交相上疏推荐孙奇逢出来做官,但孙奇逢不愿做,孙承宗想上疏请用职方的官位来起用孙奇逢辅佐军事,让茅元仪先出来做官,孙奇逢也不答应。后来京城管辖的地区内盗贼多次骚动,容城危困,于是孙奇逢带着全家进入易州五公山隐居,他的门生亲故跟着以保护他的多达几百家,孙奇逢制定规程部署防守,同时又不停地读书教化。

到了清朝时代,官府用国子祭酒的官职来征召他,有关部门敦促他,最后他还是坚决推辞。后来搬家到新安,已经渡过河(黄河?),留住在苏门百泉。水部郎马光裕把夏峰田庐奉送给他,逆(此字难解)率领子弟耕种,四方来求学的人,愿留下来的人,也授给田地让他耕种,他所居住的地方于是成为了村落。

孙奇逢开始和鹿善继讲学,把陆九渊王阳明的学说作为宗旨,到了晚年,就融会贯通朱熹的学说。他修身一定刻苦磨练,守父母的丧期,是率领兄弟在墓旁建草庐居住共六年。无论贤能愚笨的人,如果来问学,必定用性之所近来启发他,使他自己努力做好日常之事。他对人从来不摆架子,即使是兵卒工人商人农夫牧童,也一定会诚心对待,由于这样天下闻名,却没有谁嫉妒他。正值杨涟、左光斗受难时,大家都为孙奇逢感到危急,而魏忠贤身边的人都是京师附近的人,向来敬重孙奇逢的品质德行,全都悄悄为他留有余地不过分追逼。

清朝取代大明以后,各位名士都想硬要孙奇逢出来做些事情,平凉的胡廷佐说:“人各有志,他自己乐于享受隐居闲散的生活,为什么一定要他和我们这些人一样呢(估计他们是想反清复明)?”在夏峰居住了二十五年后,死了,享年九十二岁。黄河两岸的学者,逢年过节就在百泉书院奉祀孙奇逢,而容城的同刘因、杨继盛一起祭祀,保定的同孙文正承宗、鹿忠节善继忆起在学宫祭祀,天下无论知与不知,皆称孙奇逢为夏峰先生。

赞(一种文体)说:我的哥哥百川从夏峰的学者那里听说,孙奇逢曾经对人说:“我开始自己料想与杨涟、左光斗诸贤是一样的命运(即下狱被害),待到后来经历离乱,能进入死亡的次数有好几次,然而最终还是安然无恙,因此学贵知命而不惑。”孙奇逢论学的书很多,他的品质操行,学者们都记述了,所以这里就不再讲了,而单单记述他那些分明的大行。正当高阳孙承宪把军事委托给孙奇逢,他尽力推辞不去担任,大家都认为这很可惜,而孙承宪两次被起用两次被罢免,到头来无所成功,《易》所说的“介于石,不终日”,大概就是这样吧。

“三年丧假”:古代皇帝和官员如何利用“丁忧”制度?

“丁忧”的丁,解释为“当”,也就是遭遇的意思,所以字面上讲,丁忧就是遭遇忧伤。实际上,这个词不会泛指一般的忧愁伤心,和小老百姓也没什么关系。多数时候,丁忧是指父母去世,官员就要回家奔丧并守孝三年。

三年之丧有多重要

父母去世,在不同的人类社会里都是大伤心事,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尤其严重。孔子和学生宰予的一段对话,很能说明儒家眼里丧事的地位。

宰予说,为父母守丧,要三年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这会导致礼坏乐崩的惨痛结果。所以在他看来,守丧一年,也就可以了。

孔子采用启发式教学:“爸爸妈妈去世还不久,你就吃好吃的,穿漂亮衣服,你心里安吗?”

没想到宰予竟然回了一个字:“安!”

孔子显然很愤怒也很伤心失望,说:“你心安理得的话,那就去做吧。君子在居丧期间,感受不到世间各种快乐,因此也就自然而然不去享乐。你心安理得的话,那就去做吧。”

宰予像,出自《至圣先贤半身像》册,元,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宰予认为守丧一年就够了,孔子相当生气,斥其“不仁”,足见孔子对三年之丧高度重视

宰予退出后,孔子想想还是气不平。他说,宰予真是 “不仁”,小孩出生,爸妈抱了你三年,爸妈去世,当然也要相应的回报。所以“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是普天之下都要遵守的规矩。宰予难道没有得到过父母三年的慈爱吗?

由于宰予也是 《论语》认证过的孔门高弟 (十哲之一),贬得太低似乎也不妥,所以孔子的话里情绪怎么理解,有些争论,但孔子对三年之丧高度重视,那是没有疑问的。

可是宰予的担忧也很实在,守丧期间很多事都不能做,引起的麻烦绝不能小看。他在老师面前话不能说得太具体,后来儒家的敌人墨子,对三年之丧批判可就严重了:丧礼的规矩太多太重,严格遵守会导致人的体质下降;而且这段时间男人和女人不能交媾,会降低婴儿出生率;丧礼中又不能做很多工作,国家和社会都会因此瘫痪;既然这个国家人口又少,又穷,又没有足够的力量修城墙,这个国家就一定会遭到侵略;国家穷了之后,没钱去祭祀鬼神,上帝鬼神也就不会保佑你⋯⋯总之,儒家重视办丧事,简直有百害而无一利。

但孔子的传人们,不会因为这些攻击而动摇。人活着除了利益,总是要有点精神追求的。神圣感是怎么产生的?投入巨额的时间、精力和财富去做一件没什么实际意义的事,乃是创造神圣感的必由之路,而神圣感有了,凝聚力也就在其中了。——今天我们也不必嘲笑儒生迂腐,实际上古今中外的人群,大概都很难跳出这种靠折腾找认同的套路,不过是程度有别,形式不同罢了。

在儒家经典里,丧礼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战国乱世百家争鸣,道术将为天下裂,儒家的主张当然不会被普遍遵守;秦朝焚书坑儒,更不会听信这一套,但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要求官员们都守三年之丧,爸妈去世就应该离职,也就是后世所谓“丁忧”,想必就应该成为制度了吧?

然而并没有。

汉代官员的父母去世,正式的丧假大概只有几十天。要不要守三年之丧,整个汉朝一直没有形成制度。

有的官员坚持这么做,往往因此得到美名。汉成帝时的丞相薛宣,后母病死,他的弟弟薛修辞去官职守孝。薛宣公然说:“三年服,少能行之者。”薛修不听他的,坚持守孝三年,竟至于因此兄弟不和。汉哀帝时有个诸侯王,为母亲服丧三年,汉哀帝特别表彰他是“宗室仪表”,并加封了一万户给他。——凡此种种,正可见服三年丧并不是普遍的现象。

虽然汉朝史料有限,但是学者们还是梳理出风气的变化:东汉的官员守丧风气比西汉要盛,以至于朝廷似乎也默认了官员父母去世,他就是要离职的。

值得注意的是,诏书里有诸如 “听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丧”之类的表述,也就是你要守丧皇帝不拦着的意思,并不是制度要求。守完三年之丧,朝廷给这位官员的待遇是:可以保留你重回官场的资格,但原来的行政级别是不保留的,请你从头干起,或至少也是去一个低得多的职务。

想想也很合理:守丧并不是国家制度,是你要刷道德分的个人选择,因此造成的损失,当然也应该你个人承担,不然也不能显得你高尚不是?

《圣迹图》之孔门弟子守丧,明。孔子离世后,众弟子为其守丧三年,表示守礼和尊奉先师,因孔子去世前子贡未能赶到,子贡在墓旁草庐守丧六年才肯离去。

实际上,从守丧这件事里,隐约可以看见朝廷和宗族之间的紧张关系。西汉皇权更强大,放弃官位去守丧损失惨重,于是守丧的也少;东汉宗族势力发展势头迅猛,通过守丧彰显自己是孝子,回报率更高。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袁绍:他20岁时出任濮阳县长,不久因母亲病故服丧,接着又想起父亲去世时自己年纪还小,三年之丧还欠着,要赶紧补。这六年时间,对他积累声望,显然极为重要。

三国时期,这种忠孝对立更加明显。孙权当皇帝后,下过一道诏书说:太平盛世理应守三年之丧,但现在不是盛世啊,所以既然当了官,爸妈去世就别回家了,腰里系根麻绳(腰绖)接着处理公务就好了。可是有人就是坚持要守丧,这事怎么办呢?有人就说出 “忠节在国,孝道立家,出身为臣,焉得兼之”这样铿锵凛然的话来,而最终决议是,谁敢奔丧,就是死刑。

但为了尽孝,有人是真敢玩命。有个叫孟宗的 (后世所谓 “二十四孝”之一),毅然决然奔赴母丧,丧事料理完,主动进牢房等候发落,而陆逊出面为孟宗求情。孙权也只好同意罪减一等。——这算是孙吴政权和士族之间别别扭扭的又一案例。

《孟宗哭竹生笋》,清,王素。孟宗是孙吴后期重臣,相传冬季的一天,母亲病重,想吃竹笋煮羹,孟宗跑到竹林抱竹痛哭,竹笋竟破土而出。担任吴令时,其母去世,按规定,地方守令擅自奔丧是死罪,孟宗还真敢玩命,料理完丧事后主动进牢房等候发落,被陆逊所救,免于死罪

晋朝是个在世家大族支持下才得以建立的王朝,以孝治天下鼓吹得格外响亮,皇帝带头守三年之丧,官员守丧的风气也格外兴盛。“丁忧”这个词,也是这个时代才正式出现的。

接下来南北对峙的时代,南朝的世家大族出身的官员,当然是讲究守丧的,并且把这个行为当作体现华夏文明先进性的一种手段。北方鲜卑人建立的北魏,本来是没有三年之丧一说的,但既然倾慕汉文化,要争华夏正统,当然也要提倡守丧。总之,一个行为既然已经被赋予了神圣性,它有没有实际作用,那就根本不重要了。

终于,天下重归一统,朝廷再度强盛。唐宋以降,天下再也没有能对皇权构成实质威胁的宗族势力,忠孝之间也就不再有那种紧张对峙的关系。那么,接下来的大一统时代,皇帝会抛弃造成极大不便的三年之丧,又要像西汉那样,要求官员专心工作,只给他们放几十天丧假吗?

然而又没有。

丁忧的功能:腾位子

唐宋以后,朝廷对丁忧的态度,和汉朝形成了鲜明对照。

汉朝是朝廷不要求官员守丧,但到了东汉,官员常主动要求守丧。唐宋以后是朝廷立法规定,官员需要守丧,但经常有官员想逃避守丧。从汉朝到清朝,理论上讲都是尊崇儒家思想的,对孔夫子的教诲,态度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

赞美的人,说唐宋以后尤其是宋以后,对孝道的理解越来越精深,所以丁忧制度就严密了;批判的人,则说宋以后中国社会越来越缺乏活力,才会这么强调“三年之丧”这个蠢规矩。

但也可以有个更庸俗的解释:官场资源僧多粥少,借着丁忧,可以趁机要求一批人给另一批人腾位子。

秦汉时代,是中国官僚制度初创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官僚体系:看缺陷,是有些地方规定得不细,奖惩制度都比较简单粗暴;好处,则是简洁明快,通常是因事设岗,也就是大多数官员都有比较实在的工作,也没有大量的候补官员。这种情况下,有人丁忧离职,怎么找人接替他的工作是个麻烦。

唐宋以后就不同了,官僚系统不断膨胀,因人设岗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尤其是有了科举制度这样稳定的选官体系之后,也就意味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产生一批有当官资格的人。取得做官资格的人排队等官做,叫作“补缺”,但朝廷哪有那么多“缺”给他们?今人很容易觉得,三年之丧的很多规定,显得非常多余,但重要的是,大多数官员也很多余啊。

宋仁宗时代是科举制度大发展的时期,也是丁忧制度大发展的时期,这个时代的一份文件,就很能说明问题:今执事盈庭,各务简简,况无金革之事,中外之官不缺,(夺情)不可习以为例。望自后并依典礼,三年服满,得赴朝请。(《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

大意就是,官员队伍人很多,事儿很少,让他们回家给去世的父母尽孝吧。不便明说的理由大概是:你去守丧,空出来的岗位我可以安排给其他人,反正说实话,科举出身的官员对怎么处理行政工作,大多数人都挺业余的,谁干不是干?

虽不能说各生欢喜,但确乎是一别两宽。

所以我们看到,历朝历代,对文官丁忧的要求,总是比对武将严格得多,到了明代,甚至明确规定,不许武臣丁忧。一方面,这是偃武修文的文化氛围里,默认对武将的道德要求可以比对文臣低一些;另一方面,大量过剩的情况也仅存在于文官队伍里,武将更强调专业性,要是前线有战事,突然指挥官要去守丧,引起的麻烦要大得多。事实上,明太祖之所以明文规定不许武将守制,也正是担心他们借亲丧为名,逃避战事。

医官、外交人员、各地方处理具体行政事务的职事官,这些工作具体,高度依赖专业技能和经验的岗位,实际上也都不提倡丁忧。

而对庞大的文官队伍来说,丁忧也是个可以接受的结果。要突然中断仕途,固然是重大损失,但是之一,守丧期间,在职官员的权力你是没有了,但行政级别还在,待遇也还可以领一些(不同时代不一样,官员级别不同不一样,具体说的话非常复杂),翻检各种文献,可以发现官员们对守丧期间日子的艰难,抱怨是铺天盖地,但抱怨得凶,正说明远不到掀桌的地步.

第二,你丁忧别人也要丁忧,如果看见你讨厌的人丁忧了,幸灾乐祸的 *** ,可以补偿很多损失,更重要的是:如果是更高级的官员丁忧了,对下面的人来说,可能意味着升迁的机会。

所以,丁忧守制,成了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一个结果。

夺情的算计:抢位子

官员丁忧之后,大致有三种选择。

之一种是老老实实守丧三年。这意味着原来积累的一些资源可能会丧失,有一些机会因此错过,还有再次排队等缺又是漫长的煎熬⋯⋯如欧阳修的儿子回顾父亲生平时说,欧阳修在南京(今河南商丘)做官的时候,得罪了权贵,于是朝廷对欧阳修进行审察,结果一审审出了个大清官,当地民间把欧阳修称为“照天蜡烛”。眼看着皇帝要升欧阳修的官了,欧阳修的母亲去世,他这次升官机会也就没了。类似这种案例,文献中是大量存在的。这无疑是官场中人感慨人生无常最重要的谈资。

第二种是“匿丧”,就是隐瞒丧事继续当官。这么做的好处是可以规避之一种选择的损失,坏处则是一旦被揭发,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如在宋代,刑罚由轻到重分五等:笞、杖、徒、流、死,对匿丧的处罚,一般总在徒刑以上。到明代,开始处罚是杖刑和罢职为民,后来觉得太轻,改为充军,而对明代人来说,是“充军邻于死罪”的。

《徐显卿宦迹图》 册之郡尊折节,1588年,余壬、吴钺,绢本设色,现藏故宫博物院。此图绘嘉靖四十年(1561),徐显卿父亲葬礼上,苏州知府及同知前来吊唁,拜祭于灵前的情形,徐显卿身穿衰服,跪伏在地,王徐二公皆着吊服

大家更青睐的办法,是夺情。

第三种选择就是“夺情”。

如果朝廷不希望这位官员离开岗位,会下诏要求他继续工作,这被称为“夺服”或者“夺情”“夺情起复”。意思是因为对皇帝的忠,不得不剥夺对父母的孝。

前面提到的孙权不许官员奔丧,尽管没用夺情这个名词,但就可以看作是一种夺情。而类似孟宗这样的孝子,大概也是真有被剥夺感的。

而对那些不想守丧的官员来说,说起来是“夺”,其实反而是皇帝送他一份厚礼了。这是皇帝挽留你继续工作,现在比起匿丧,夺情不但赢了里子,而且赢了面子。所以夺情实际上是一种待遇,围绕着夺情与否,官僚系统内部,展开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攻防战。

有研究者统计了文献中记载的230位唐代官员的居丧情况,发现服丧终制与夺情起复的比例大致是1∶1。当然,能够被文献记录的,大抵都是成功人士,所以实际上必然是服丧终制者的数量大大超过后者,但夺情之频繁,还是显而易见的。

名臣如房玄龄、张九龄等人,都是夺情起复的典型代表。当然,身居要职而一旦去守丧,对个人打击也确实更致命些。代表性的例子如王叔文,他主导了一次本来未必重要,但却因为把柳宗元、刘禹锡等大文人卷进来而知名度极高的变革,当代学者喜欢称为“永贞革新”。权力争夺的关键时期,王叔文的母亲去世,这时候他感叹说:“若一去此职,百谤斯至。”这话算是道出了后世诸多权臣共同的心声。

富弼像,出自明代王圻辑《三才图会》。富弼历任仁宗、英宗、神宗三朝,母亲去世后,皇帝五次请他坚守岗位,富弼说,现在太平盛世,守孝三年是必须的,其做法受到宋朝士人盛赞

宋代的制度,开始对高级官员是要夺情的,但有些真正高尚的官员,还是选择了守孝三年。代表性的例子如仁宗、英宗、神宗的三朝老臣富弼,母亲去世后,皇帝五次请他坚守岗位,富弼说,夺情起复是“金革变礼”,战争年代的做法,现在太平盛世,守孝三年是必须的。富弼的做法,宋朝士人当然盛赞,但后来的权臣们,想必也恨得牙根痒痒。因为权臣们想留在岗位上不丁忧的时候,反对派们就会跳出来举富弼为例,说你凭啥不走?

张居正坐蟒赐服像,张居正父亲去世,他本人上表乞求回去守丧,他的党羽则开始鼓吹夺情,意思是因为对皇帝的忠,不得不剥夺对父母的孝,因为夺情问题,引发了一连串的风波

到了明代,最著名的自然是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的例子。张居正的父亲去世,他本人上表乞求回去守丧,他的党羽则开始鼓吹夺情。刚巧这时候出现了奇特的天象,引发人言汹汹,于是张居正大怒,用诸多凶猛的手段惩治反对者。最后,张居正成功没有回家去守丧,但因为这事名声被搞得很坏,而反对者则很引以为荣。有人挨了廷杖, *** 上的肉打烂了,就把这些败肉腌起来,留给子孙看,仿佛这是荣耀的勋章。

这件事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国家的肱股之臣夺情,在明朝本来是正常现象。有学者统计,明朝的阁臣丁忧者共19人,诏夺情达11人。只有张居正夺情闹得这么凶,说到底还是人红是非多,一大批人憋着本来就要和他闹罢了。

这世上从来不缺导火索,会不会炸,归根结底看的是有没有火药堆。

解释,还有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解释如下: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原文:

【作者】王安石 【朝代】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

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

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之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之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

“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仁宗举荐他,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

欧阳修举荐为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又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

他是理学鼻祖,二程拜他为师,他是谁呢?

熟悉历史和儒家文化的人对二程定然不会陌生,二程是指儒家理学宗师程颐以及程颢,关于他们的事例,还被选入了我国人教版初中历史课本。许多人想到理学,便会想到他二人以及朱熹。事实上,二程是理学的奠基者,而朱熹则是在二程之后把理学发扬光大的人,真正理学的鼻祖则是二程的师傅。

他便是周敦颐。周敦颐十四岁时便跟仆人一起前往月岩悟道,他在那里苦读圣贤书籍,思考红尘百态,这为他日后的成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十五岁时,周敦颐的父亲因病去世,在这之前,他的姐姐以及弟弟也都因病去世,这让尚且年幼的周敦颐很早便看遍了生离死别,内心已沧桑无比。

父亲死后,其母便带着周敦颐投靠他舅舅,周敦颐的舅舅是龙图阁学士,名为郑向。这个官职其实是一个荣誉称号,但却十分重要,想要担任该官职,必须有良好的文学修养,宋代大文豪苏轼便曾做过此官。正因此,郑向的学识十分渊博,他也很疼爱周敦颐,便经常教导他。

公元1036年的时候,郑向更是推举周敦颐为将作监的主簿,这是他仕途的开始。 之后周敦颐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很快凭借着努力和机缘成为了两浙转运使。

但其上任后不到一年的时间,母亲以及舅舅都相继去世,周敦颐含泪埋葬了自己两位至亲,至此之后,周敦颐再无至亲,只身一人在官场上,在人生的大海上沉浮。 守孝结束后,周敦颐再次入仕,出任了洪州分宁县主簿,并于四年后升迁为南安军司理参军,两年后又改任为郴州县县令。

担任县令期间,周敦颐极其重视教育,他一直努力推进郴州县教育发展,不仅广招老师以及学子,自己也是亲自讲学,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当时大理寺臣程珦也听说了周敦颐所做之事,他们二人曾在南安有过一次会面。一番交谈后,程珦被周敦颐才华所折服,回去后便将自己两个儿子送到了南安,让他们拜周敦颐为师,这两个孩子便是二程。

之后周敦颐几经调任,在各地任职,可他一直没有忽略办学一事。不管是到何处任职,他都会兴教办学,并且有教无类,教学不分高低贵贱。除此之外,周敦颐也尽职尽责,他所任职的地区,但凡是各类案件包括冤假错案,周敦颐都会一一弄清,还人清白。因此周敦颐的名声在民间以及官场上都颇为响亮,当他到南昌任职的时候,当地百姓更是欢呼雀跃,说:“日后可以找人伸冤了。

公元1060年的时候,周敦颐偶遇王安石,二人早已互相仰慕已久,此番见面便如同故友重逢,彼此有无数话想要叙说。在京城时,周敦颐应邀去了王安石居处,他们从深夜聊到黎明,饭也忘记了吃,王安石从周敦颐这学习到了不少东西,周敦颐亦是如此。

公元1063年,周敦颐的朋友邀请周敦颐出去游玩,那时周敦颐恰巧无事,便同意了邀请,参加了这次聚会。参加聚会的人都是当地有名的文学大家,一行人玩到兴头上,便开始相约写诗作文,到最后轮到周敦颐了。

周敦颐犹豫一番,随后开始动笔,一气呵成,完成了一篇119字的散文,散文名字叫做《爱莲说》,后来成为千古绝唱,流传后世,还被选入我国语文课本中,成为高考重点之一。

周敦颐死时是公元1073年,那时理学还处于萌芽状态,看似与周敦颐没有关系。但二程所学,则是通过周敦颐的言传身教,二程的思想跟周敦颐的思想大致上相合,并且周敦颐生前所写的一些文章,也可以看出一些理学思想。等到南宋理宗上任后,官方更是认可了周敦颐理学鼻祖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