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查土地使用权人,小区地皮的所有权查询

作者:hacker 分类:黑客 时间:2022-07-18 10:38:34 浏览:74

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怎么查老人的地权属人是谁2、怎么在网上查土地使用权3、小区地面土地使用权归属4、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怎么查5、如何查询小区居民楼的土地使用证6、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怎么查?怎么查老人的地权属人是谁...……

导航目录:

怎么查老人的地权属人是谁

产权所有人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如房屋、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人。如果想要查询土地的产权所有人,可以拿着身份证、委托 *** 人证明之类到当地农业委员会或者是国土资源局查询,但是一般情况下没有申请或者一些证明,普通人不能随便查询的。现在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资源局颁发的,由于许多原因还不能做到上网查询,因为要投入很大一笔资金,才能建成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查询系统。如果有了查询资格,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土地登记机关查询,自然人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证件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 *** 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 *** 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 *** 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怎么在网上查土地使用权

现在还不可以在网上查询土地使用权,只能拿着身份证、委托 *** 人证明之类到当地国土局才可以查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扩展资料:

《土地法》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 *** 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 *** 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土地法

小区地面土地使用权归属

现在的土地使用权归原承包户,理由如下: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本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一规定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这一规定,除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外,在承包期内,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发包方都不得收回承包地。如承包方家庭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死亡的;子女升学、参军或者在城市就业的;

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承包方在农村从事各种非农产业的;

承包方进城务工的等,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农户家庭没有消亡,发包方都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但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为避免已有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允许发包方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会不断增加,对于承包方全家离开农村,迁入小城镇或者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承包地能否收回的问题,本条第2款和第3款区别不同的情况分别做了规定,以避免发包方随意收回承包地。

本法所称的“小城镇”,包括县级市市区、县人民 *** 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关于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其承包地能否收回的问题,

中央有关文件曾指出,要积极探索适合小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进镇落户的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 *** 。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关于继承

1.土地使用权证不可以改成去世的人的名字。

根据(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文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6条关于“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而死人不会“直接使用”,所以土地局换证时疏于查实登记人是否是“直接使用土地的个人”。

2.如果死者生前使用某片国有土地,其死后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国务院1990年5.19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 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怎么查

带自己的身份证,去国土局的地籍科,申请查找。可以将你的档案调出来,并且还可以复印。现在还没有 *** 网站可以查询。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如何查询小区居民楼的土地使用证

你好,查询土地证的有关信息,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

如果是个人查询,要带身份证

如果是企业查询,要带介绍信

只可以查询自己的和相邻的土地信息,不能够查询不相干的土地情况,这也是保护权利人的一种措施吧

所以您个人去的话,到当地的市国土资源局或者区郭拓资源局,他们都有档案室,专门负责对外提供信息查询,复印之类的。

希望能帮到您。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怎么查?

带自己的身份证,去国土局的地籍科,申请查找。可以将你的档案调出来,并且还可以复印。现在还没有 *** 网站可以查询。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