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员离职聊天记录,女孩离职了怎么聊

作者:hacker 分类:网络黑客 时间:2022-09-13 14:30:29 浏览:130

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我喜欢一个有男朋友得女孩,我们在一起工作,但是她要离职了我该不该表白2、我要离职,这时候却和公司人事发生了些不愉快的事情?3、老板半夜12点找你闲聊,怎么能在不辞职的情况下,杜绝这种事情再发生?4、被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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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个有男朋友得女孩,我们在一起工作,但是她要离职了我该不该表白

从聊天记录看,你们之间至少还没有到很好的朋友的状态,平时你和女生聊生活方面的事是不是也不是很多?那表白之前的步骤是聊天,约会,暧昧,以及简单的肢体接触,这些女生都没有拒绝的话你才能表白,这样你表白成功的几率也会大一点,现在你们的情况是不适合表白的,当然,如果你只是为了说出来让自己痛快,就算被拒绝你也可以接受,那你可以去表白,但是我个人不建议,因为优质的男生是不会轻易让别的女生拒绝自己的。

而且你们虽然不在一起工作,但是如果想见面,应该还是有机会的,所以建议不要把关系弄得很僵,万一以后是可以发展的呢?女生虽然有男朋友,但是没有结婚,你就还有机会,只要你足够优秀,女生也许会选择你。

有什么疑问可以私信我,望采纳,祝好。

我要离职,这时候却和公司人事发生了些不愉快的事情?

你好!朋友,我个人觉得你还是不要把事情弄大了,可能是那个人事的人素质不好吧,才在微信骂你的,你骂回她就好了,没必要发给其他人看,因为这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跟你是不是要离职没关系的。

老板半夜 12 点找你闲聊,怎么能在不辞职的情况下,杜绝这种事情再发生?

老板喜欢同你聊天,说明还是很看重很喜欢你的。

你可以婉转地对老板如下说:

今天我的爸妈打 *** 来,还有我那当医生的表姐(可编造)都臭骂了我一顿,说我总是晚上12点多钟以后才睡觉,这样下去,以后最容易患重大疾病脑梗塞和心梗塞,这两种病死亡率很高。严厉责令我今后必须在晚上11点钟之前睡觉。自此之后,我必须听他们的,就在晚上11点钟以前睡觉了。

老板,我知道你一直很关心我,看重我,同您对话也是我莫大的荣幸。我还期盼着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我,特别是我的身体健康。我的身体好了,就能更好地跟你干好工作。所以,请您以后聊工作下指令安排在晚上11点钟之前,否则,在11点之后我就睡着了。

如上说,既不得罪老板,也把聊天的想法说出来了,对互相都好。

被迫离职,女大学生试用期疑遭已婚领导骚扰,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先简单的说一下这个事情的经过。杭州萧山的一个女大学生,毕业之后到一家企业去上班儿。在这家企业实习期的时候,她已婚的上司在 *** 聊天儿和私下经常言语骚扰她。包括利用工作职务之便邀请她私下吃饭。并说还要给她买化妆品给她钱财之类的。而且还说如果自己不和他好,就要求人事开除她。总之是利用各种手段来骚扰这名女大学生。

然而这些骚扰的证据,比如说 *** 聊天儿的截图,还有私下聚会的语音,都被这名大学生给录下来了。最后这名女大学生不堪其上司的骚扰,最后离职了。然而这个上司居然反咬一口说是女大学生先骚扰他的。然而面对女大学生的证据,似乎他说的话人们并不相信。我觉得这名上司做的事情是非常恶劣的一种行为。自己骚扰人家之后还要反咬人家一口。是恬不知耻的一种行为。

这名上司明明已经已婚了,还利用职务之便来骚扰自己的下属。这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

作为一个已婚的男人,本来应该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负责任。但是这位男领导并没有做到,反而在工作区中利用职务之便来骚扰自己的女下属。并且他自己的这种行为被女下属曝光之后,反而还不思悔改。居然还反咬人家,这个足以见得这名男领导的道德品质了。所以说这名女大学生也是非常的不幸运,碰到了这么个缺德的男领导。不带影响到了自己的工作。还给自己增添了很多不愉快的经历。

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好保护自己,遇到不合常理的地方要保存好证据。

女学生在找工作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尤其是刚刚进入一个公司里面的人员并不了解。所以要保持一个比较谨慎的态度。再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要保留下相关的证据。就像这位女大学生一样,他把上次骚扰他的聊天记录,还有私下聚会的录音都保留了下来。否则他在指控这位男领导的时候也没有什么证据。恐怕还会被对方给中伤。所以说这名女大学生在保留证据这一块儿还是可圈可点的。最起码把这名男领导的卑劣行径给记录了下来,让人们了解到这个人是什么样子的。如果没有这个证据,恐怕这个女大学生就很难去说服大家相信真相了。

如果大家在职场中面对类似的情况,首先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更好告知公司的高层,让高层来处理这个问题。如果遇到了特别麻烦的情况,还可以选择报警求助。

职场PUA就要坚决 *** ,碰到了该怎么办?

厦门国际银行新员工因拒喝领导敬酒被辱骂打耳光事件近日引发了广泛讨论,随后该银行回应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调查。中国银行业协会也表态发声,呼吁加强行业自律,涵养清廉文化。职场文化随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当下正值“金九银十”的 *** 旺季,面对职场中侵犯个人权益的“潜规则”,员工该怎样自我保护?

1 “狼性企业文化”应受法律规制

近年来,“加班文化”“狼性文化”受到不少公司的大力推崇。其实,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有严格规定,并赋予劳动者休息休假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企业加班文化的推行应受相应法律规范的限制。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长,禁止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工时,其情形和方式应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如需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应受“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约束。

此外,我国劳动法还充分保障了劳动者休息权利,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并且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如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时的,企业应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因此,员工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从事工作又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王某于2005年入职一家餐饮公司,2019年3月15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因加班费等费用支付问题,王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又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5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王某每月休息4天,餐饮公司无证据证明其已支付加班费或对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予以调休后折现,因此法院判决该餐饮公司按照两倍工资支付王某该期间休息日(共103天)加班费6万余元,按照三倍工资支付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2万余元。

2 个性化内部规定须保障员工人格权益

如今,很多公司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考核规定,像未完成业绩要打耳光、跪地爬、裸身跑、吃“死神辣条”等事件频现报端。然而,公司制定个性化的内部管理标准,不仅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还应当符合其他法律规定,尤其应当对员工的人格权予以关注。

人格权是由法律确认或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具有人格属性、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身权利,关系到人格自由与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将于明年实施的民法典中专门设立“人格权编”加以规定,并对各项权利的内容、效力、行使规则等作出细化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不仅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具体人格权,还包括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李某、张某与朱某是公司同事,2019年6月,李某、张某在单位办公大楼内散发“举报材料”,称朱某私自转移单位项目部的建筑材料,后又在公司其他办公区、仓库等地张贴和散发。朱某不堪其扰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揭发检举应符合法定程序,李某、张某在相关部门未介入调查前,在朱某工作单位的工作区、住宅区等多地散发张贴举报材料的行为,使朱某形象遭到贬低,且单位纪检部门已告知不存在相关事实,李某、张某也无证据证明相关事实的存在,因此其二人散发举报材料的行为,损害了朱某的名誉权,法院判决李某、张某向朱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2400元。

对于媒体上揭露的有些公司对未完成业绩的员工打耳光等管理行为,或直接侵犯了员工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或践踏了员工的人格尊严,涉嫌严重侵犯员工的人格权,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如管理行为构成对劳动者的“侮辱、体罚、殴打”,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应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对员工人格利益的尊重,不仅体现在单位内部规范的制定上,更应在日常管理活动中予以重视,甚至延伸至办公场所之外。职场具有相对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上下级之间也存在明显的职权差异,处于弱势方的员工对上级“越界”的命令或行为即使心生痛苦也往往不敢多言或反抗,在长期的指责谩骂、无端排挤、嘲笑侮辱或者长期接受明显不合理的工作安排下,其身心都会受到很大伤害。

人格权作为每个人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不论上司和员工在职务级别、权力大小方面存在怎样的差异,两者的人格尊严是完全平等的,无论是高职位者还是平级同事,都无权剥夺或践踏他人的人格尊严。

3 用人单位有预防制止职场性骚扰的法定义务

职场性骚扰比一般性骚扰更具有隐蔽性和胁迫性,加之其涉及个人隐私、名誉尊严、职业发展、前途命运等诸多因素,不少女职工面对职场性骚扰敢怒不敢言。防止和应对性骚扰,是营造平等安全的职场环境的重要一环。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上述规定为女性员工的职场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并明确了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对女性员工性骚扰的法定义务。

举例来说,某公司以李某对女下属性骚扰为由,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他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公司离职女员工实名举报李某存在性骚扰,并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等显示李某存在大量的言语不当行为,李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该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于法有据,因此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颁布后,对性骚扰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不仅明确规定性骚扰的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还对用人单位如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提出了具体要求。民法典之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主要包括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具体包括三类应采取的合理措施,即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仅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对性骚扰行为人的处理措施,例如警告、停职、解雇等,还应在受理反映、投诉之后,及时了解、处理相关事件,如报警并协助调查。这些措施既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工作条件的重要内容,也是致力于公平就业和反对性别歧视的重要体现。

4 如何防范并妥善处理职场纠纷

劳动者在职场遭遇不公正待遇或不合法侵害时,笔者建议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收集证据,避免陷入被动局面。在相对封闭、隐秘的职场,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待遇,一定要留意和收集相关证据,这是避免在日后 *** 过程中因“空口无凭”而陷入被动局面的关键一步。例如,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参加单位团建的照片、单位颁发荣誉奖励、发放工资的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等。

二是向单位申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遭遇不公正待遇后,劳动者可依照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向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投诉和寻求帮助,由单位有关部门责令相关人员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或者按照法律法规、内部章程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罚。

三是依法仲裁、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因履行劳动合同、工作报酬、休息休假等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我国劳动法规定仲裁前置,即劳动者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发生在职场的其他侵权事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不应仅为简单粗暴的劳资关系,良好的职场环境离不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共同努力。用人单位在追求企业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应健全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完善员工沟通反馈渠道,构筑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立健康、平等的职场关系,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深度合作和共同成长。

银行行长出轨女柜员聊天记录被曝光!具体啥情况?

有网民曝料称,永州乡村银行业一支行大门口,有些人拉横幅检举这家银行两位职工始终保持异常两性关系,引起较高关心。

对于这事,永州市乡村银行业上级领导企业工作员回复表明,这家银行的确存有两位职工有不合理两性关系的难题,涉嫌工作人员已被处罚,并已消除有关岗位。行长出轨女属下被拉横幅,聊天内容曝出充溢热情暧昧关系。

两位女人拉着条幅立在永州市乡村银行业一支行大门口,条幅上写着“农村商业银行刘某某某与银行柜员蒋某长期私通”,视频中,这家银行工作员及保安人员同意劝阻其个人行为,彼此造成一定的语言矛盾。

一石惊起千层浪,事情一经曝出便引起众议,接着有网民曝料,刘某某某为永州市乡村银行业股权有限责任公司一支行的法人代表,蒋某为该银行员工。

除此之外,在网上还广为流传着一份打印出版的微信聊天记录,据悉是刘某某某和蒋某的聊天截图。从网上图片看来,两人的聊天内容弥漫着热情、暧昧关系之语。“60好几个钟头不见你呢,我想去亲你一口”“很想去COS一下照相,很有可能必须隆个胸,或是塞一点儿棉絮。”等。

接着,湖南农信社联合社永州市服务处工作员表明,永州市乡村银行业是该服务处的下级单位,这家银行的确有两位职工存有不合理两性关系的难题,涉嫌工作人员已被处罚,并消除有关岗位。

事情曝出后,网民们纷纷议论,有网民表明,“那样没有直接证据拉着条幅的是检举或是归属于诬蔑污蔑违纪行为?即便有直接证据也是社会道德方面的难题,只有是组织纪律性管束或解决,不可以那样处心积虑3D渲染和肆无忌惮侵害私人信息,是不负责任和违反规定的!”

但也是有网民赞成那样的检举个人行为,“你没仁我不会义,完婚有领结婚证,驾车有驾驶证,开车闯红灯是违反规定,难道婚姻生活中闯红灯违章就违反规定?何况当事人彼此全是公务人员,理当保持稳定的本人风格!这般不堪就应当众叛亲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