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信用社找人办贷款本,临邑县农村信用社位置

作者:hacker 分类:黑客论坛 时间:2022-09-14 02:30:18 浏览:117

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2、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3、怎么在农村信用社办贷款证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临邑联社贷款遵循所在地就近原则,你可以根据户口所在地或者经营场所所在地到就近信用社申请办理,可以使用门头房或两套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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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临邑联社贷款遵循所在地就近原则,你可以根据户口所在地或者经营场所所在地到就近信用社申请办理,可以使用门头房或两套住宅楼中的其中一套做抵押,也可以找保证人办理保证贷款,20万的话至少需要五户担保,至少两个公职人员(科局上班的正式员工,但是单位后边带公司俩字的通通不行,比如:国家电网和中国石化),具体资料需要借款人和担保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具体流程,首先要向信用社提出申请,然后确定担保人,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查询个人征信,查询合格后要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担保人的担保实力,考察完成签署个人申请书,保证人评定书等手续,然后开始评级授信流程,目前基层信用社的授信权限是10万元,超过10万要报县级联社贷审会审批,然后建立中心额度发放贷款

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可以先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后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更多贷款信息,推荐咨询摩尔龙,不押车贷款,快至2小时放款,口碑好,值得信赖!

农村信用社贷款流程如下:

1、首先到当地信用社咨询相关贷款政策,了解相关证明材料和是否符合条件。

2、根据当地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

3、相关材料准备大体如下:夫妻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抵押之用),和相关用途证明,以及自有资金证明。

4、经当地信用社审批完成后即可拿到放款,到期后收回贷款本息。

另外有关银行无抵押信用贷款需要的条件: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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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在农村信用社办贷款证

拿着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等资产证明去农村信用社申请《评级授信》业务,根据你的个人信用记录和资产负债情况确定出你的信用额度。批下来后就可以去柜台打印出贷款证了。下面是最新农村信用社贷款规则: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贷款管理水平,规范贷款操作行为,实现贷款操作制度化,根据国家相关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全省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贷款操作程序力求简便、快速、科学、方便客户。坚持为“三农”和入股社员服务,大力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向城市中的优质企业、大型企业适度发展。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依法放贷、合规操作、强化监督、规避风险,提高信贷资金效益。

第三条 本贷款操作办法基本涵盖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现行贷款种类,不含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办法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冀教规[2005]1号)执行。

第二章 贷款业务基本规定

第四条 贷款范围

信用社市场定位是扎根农村、支持城镇、开拓城郊、参与城区。以农村、农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所需生产费用和生产流动资金为主,重点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积极发放城乡居民消费性贷款,稳妥介入城市项目,以银(社)团贷款形式参与国家大型项目。

第五条 借款人基本条件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1、具有本辖区户口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和个体经营户;

2、资信状况良好,在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它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4、借款人必须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并且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被本辖区农村信用社评为信用户。

(二)农户联保贷款

1、借款人有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自愿签订并遵守联保协议;

4、借款人从事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

5、联保小组由居住在信用社服务区内,资信较好,且有担保能力的一般不少于5户以上的(固定或不固定)借款人自愿组成。

(三)其他贷款

1、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农户必须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个体工商户借款人必须具有经营场所,懂技术、善管理、信誉好;

4、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借款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等;从事特种行业的借款人还须持有其他相关证件;

5、在信用社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6、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对其核发的《贷款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较为稳定的管理人员;

7、所经营的项目有市场,经科学预测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

8、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必须具有企业所需流动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企业,必须具有该项目投资总额50%以上的自有资金。

第六条  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法律条件

1、企业法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保证人的,应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书。

(二)经济条件

1、保证人的前三年的经营现金净流入量大于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自然人作保证人的,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不得超过该自然人前两年的合法收入额;

2、保证人累计对外提供保证的债务总额(包括拟提供保证的借款本息),不超过保证人净资产的两倍。

(三)下列法人或其他机构不得作保证人

1、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 *** 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科学院、图书馆等;

3、社会团体;

4、无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或者超出企业法人书面授权范围提供保证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5、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6、有信用劣迹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机构。

第七条 贷款抵、质押物应具备的条件

(一)抵、质押物条件

1、国家允许其流通和 *** ;

2、权属关系明确,不存在产权争议,拟抵、质押部分未设定其他权利;

3、未被查封、扣押和监管;

4、市场价值稳定,易于变现、保管和处置。

(二)权利质押的条件

1、权利真实有效;

2、权利人明确,不存在争议,拟质押部分未设定其他权利;

3、未被冻结、保全。

第三章 贷款发放操作程序

第八条 贷款发放流程

信用社发放贷款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即借款申请、贷前调查、抵(质)押物评估(含信用社自行评估)、贷款审查、贷款审批(按权限报批)、签订借款合同、抵(质)押物登记、质物止付及移交、保险(原则上办理)、填制贷款凭证、发放贷款。

第九条 受理借款申请

(一)信用社在接到借款人提出的申请后,信贷人员应按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借款人是否符合信用社贷款范围、对象、条件;其申请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投资政策。

(二)从事种养业、多种经营的农户及其他自然人借款人,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等资料,并提供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