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死亡证明去哪开2、死亡证明怎么开3、在家去世死亡证明在哪里开4、如何开具死亡证明?5、死亡证明要到哪里去开,需要什么证件6、人在家里突然死了怎么开具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去哪开在医院(来院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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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去哪开
在医院(来院途中)死亡的由医院负责出具死亡证明;院外死亡(120出诊的除外)由死者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出具死亡证明。
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这个必须要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殡仪馆才会接收遗体。
特殊情况的死亡证明
1、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2、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以上内容参考 开原市人民 *** -居民死亡证明如何办理?
死亡证明怎么开
死亡证明的开具,有以下四种情况:
1、 在医院过世的人,只能由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的,凭居委会或卫生站出具死亡证明;
3、非正常死亡的,如交通事故等,只能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需注意的是:人去世后不会自动注销,按照户口登记条例,是必须进行销户处理。因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在家去世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1.正常公民死亡的可在居委会,卫生所或者医院出具证明。2.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是正常死亡的,卫生部门也不能确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可以到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3.公民已被火化,可要求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在养老院去世,如果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开取流程分以下三类: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二、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三、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如何开具死亡证明?
对于死亡证明的办理,需要根据公民死亡情况才可以判断在哪里开具的,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才可以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开具机构:
(一)在家中、养老机构、其他场所死亡者,由家属持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或户口薄)、生前病史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开具《死亡证明》。
(二)在医疗机构内或来医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明》。
(三)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四)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明》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
扩展资料:
特殊情况的死亡证明
1、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2、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死亡证明有些要找医疗机构开
死亡证明要到哪里去开,需要什么证件
1、开死亡证明有以下四种情况:
①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该单位的死亡医学证明;
②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③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④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2、需要的证件是: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扩展资料
开死亡证明的相关明细
据了解,开死亡证明具有以下的作用:
1、死亡证明是居民死亡的法定记录文件,属于法律凭证。
2、死亡证明会记载死者的各项基本情况及死亡原因,有关部门根据这个证明进行必要的手续,比如注销死者户口、办理殡葬火化等。
3、死亡证明是死亡原因的原始资料,卫生部门利用它可以进行居民健康状况的专题研究,提出优先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为制定卫生工作方针,采取防病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死亡证明可用于保险、遗产等群众性和社会性的凭证及公证,成为其必备的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人在家里突然死了怎么开具死亡证明?
家里人突然去世的话,开具死亡证明,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医院或者是派出所开的,主要是看因为什么原因去世的,意外去世之类的,一般都是派出所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