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实控人找人代持末披露怎么处理2、替别人代持股权成90%大股东,但不是法人,有风险吗?3、股份让别人代持的风险4、股权让人家代持到底有什么风险5、信用社董事长能不能找人代持股金实控人找人代持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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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找人代持末披露怎么处理
实控人找人代持末披露处理的 *** :公开谴责并予以罚款处理。
实控人是实际控制人的简称,是指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它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替别人代持股权成90%大股东,但不是法人,有风险吗?
代持股权90%,作为显名股东,不是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不会有风险的。但特殊类型公司,比如带资质的公司,会有一定风险。
之一、代持股权会有哪些风险?
01、民事责任。我们都知道,作为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责任也就到顶了,不会再产生额外产生经济、民事责任。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现在公司注册资本普遍采用认缴制。也就是说,公司成立后,股东出资责任普遍都没有到位。一旦公司对外负债,股东出资又没有到位,那这个责任自然就是股东承担。
直白点的说法就是别人让你去挂名当股东,占股90%,假如注册资金100万,公司成立后,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到位,只是认缴出资。后来公司对外负了债务,公司又没有偿债能力,债权人就会要求股东承担责任,这个时候你面临的风险就是承担90万以内的债务责任。
02、行政责任。如果公司违规经营,触犯了行政管理法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之类的,相应的股东或法人代表就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罚款、警告、行政拘留之类的。
同时,这些处罚记录会在工商系统中查询到,影响你本人的信用记录,影响你以后开办自己的公司。
03、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经营活动触犯了刑法,挂名股东肯定是首先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你们开了家 科技 公司,帮别人开发了 游戏 软件,而这个 游戏 软件又是涉赌博的,那么你作为挂名股东就是单位犯罪的责任人,会受到刑事处罚,比如拘役、罚金、有期徒刑都有可能。
第二、一般代持哪些公司股权容易爆发风险?
正常经营的公司一般都是不会有风险的,实际经营者为人、公司经营业态和公司资质是很关键的。
01、出资不到位的公司。出资不到位,去帮别人代持股权,等于就是帮别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道理是一样的,风险也是一样的。
02、违法经营的公司。开公司就是为了开展违法业务,获取灰色收入,比如开家 科技 公司,帮人开发赌博软件,那基本就不是代持股权那么简单,其实就是共同犯罪了。
03、带资质的公司。很多带资质的公司都是需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挂名股东,比如评估公司,需要3年以上证书的估价师挂名股东才行,实际投资是别人。如果评估失实,虚假评估,首先承担责任的就是股东估价师,意味着估价师的执业资格证保不住了。
04、老赖开的公司或不诚信的实际控制人开的公司。这就是投资人选择问题,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是老赖、不诚信的人,你去帮他代持股权,不是明摆着羊入虎口吗?
第三、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绝对规避风险的办法是有限的,只有不代持股权才能绝对控制风险,一旦代持股权,风险只能尽量降低,而不能绝对控制。
01、签署代持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各类责任的承担,出现各类责任的赔偿办法。
不要小看这个代持股协议,有时候会救命!特别是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只是挂个名字的股东,平时还对公司业务一无所知的那种,有这个协议在,出现刑事责任时,分情况不同,多数时候都是可以免责的。
而出现民事赔偿责任时,代持股协议又能成为挂名股东追偿实际投资人的依据,还是蛮重要的。
02、缴纳保证金。还是回到注册资金100万的例子,代持股90%,民事赔偿责任的限额就是90万,因此,如果你老是担心,可以让实际投资人缴纳90万保证金到你这里,至少民事赔偿责任就全部免除了。
03、避开高风险类型的公司。如果是上面说的风险比较高的类型的公司,就不要去代持股权了,尤其还是代持90%股权。如果只是一般的贸易公司,餐饮企业,代持股的风险就很小。
最后、小菜建言
不管是挂名股东,还是实际控制人,大家相互走到一起,就是缘分,也是信任。公司本质上是“资合”+“人合”,也就是资金和信任的结合。只有知根知底,值得信任的人才值得去挂名,基于利益去挂名的,风险性都是比较大的。
股权代持指的是实际出资股东与代持人约定,由代持人在公司章程中体现而不参与实际出资的形式。 代持人实际是“傀儡”,一般不参与公司政策的制定,也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仅仅是实际出资股东的 *** 人。
代持人代持的股份可以是一个实际股东的股份,也可以是N个实际股东的股份。 比如你在公司章程中查询到A持有某公司股份80%,那么A可能代持的是B80%的股份,也可能是B+C+D三人或者N个人所有的股份。如果代持的是多人股份,可以私下签署协议明确每个人实际所持有的股份。
1.认缴出资制度
我们都知道现在成立公司都是认缴制,公司成立之初并不需要实际出资,而是约定出资期限,比如约定10年后出资,那么2030年1月4号之前把出资款缴齐就行。
如果在实际出资之前公司发生经营风险,欠下了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公司的资产偿还债务,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债怎么办?这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还债务,因为股东欠了公司的实缴注册资金,而公司欠了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当然可以要求股东代偿债务。遇到这种情况,作为代持人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有人会说,我作为代持人可以私下与实际股东签署协议啊,可以签合同规定我仅仅是代持人,不承担责任也不参与分红不行吗? 可以明确一点的是,私下协议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对抗公司法,因此代持人仍然有承担债务的义务。
2.银行风险
公司高层管理者、股东、法人等在公司经营时都承担着法律风险和债务风险。打个比方说:假如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借了一笔款,这笔款并没有要求股东签署个人担保,但是不要以为作为股东对这笔贷款没有任何风险。如果贷款发生损失,银行依然可能将股东接入黑名单,这里的黑名单不是指个人征信黑名单,而是放款银行自己的内部系统(不与其他银行系统联网)。如果股东以后再以个人名义向这家银行申请贷款,那么这家银行会以你在银行黑名单为由拒绝发放贷款。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见解, 注意这仅仅是你作为代持人不签个人担保、不参与公司决策、不参与公司经营、不在股东大会投票,尽力规避自己的风险而还会存在的风险点。如果你作为代持人又履行了实际股东履行的责任,那你的风险等同于实际股东。
被代持的股东之所以要找人代持股份基本都是迫不得已的,一是可能身份特殊,二是已经已经背上了巨额债务或者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所以代持人的风险还是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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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股东是有权益和责任的统一体,当公司出现经营风险或者出重大事故时,那时你就哭吧!
肯定有风险的。
代持股权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名义股东,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 *** 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
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只能在协议双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可知, 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会有一定风险
代持有风险。如不能证明代持,即承担全责。如可证明,承担联带责任。
这个法律问题要具体分析!建议面谈吧
有。
没有
股份让别人代持的风险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在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目标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很可能出现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而名义股东也有风险,比如:当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其不能以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要收回代持股权,如果是约定好的,按照约定即可。没有约定,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股权让人家代持到底有什么风险
您好,股权代持风险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
对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的风险
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无效:公务员为规避身份障碍委托他人代为持股,该代持协议很可能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而被认定无效。
显名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滥用股份 *** 权、资产收益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显名股东擅自处分股东权利:擅自 *** 、出质、质押股权。
显名股东被采取强制措施:代持股份被财产保全或者被强制执行)显名股东个人原因。(陷入离婚诉讼或者死亡,股权将被分割或继承。
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利益驱使下的道德风险。
隐名股东无法显名:股东地位无法得到恢复,无法向公司主张投资权益。
对显名股东(委托持股人)的风险
显名股东承担出资不实责任: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显名股东面临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
显名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风险:作为登记股东,有可能成为公司债权人追偿的对象。
显名股东遭事后追偿:委托表决行为不被认可,遭隐名股东事后追偿。
显名股东 *** 股权给隐名股东时,存在纳税风险:显名股东 *** 股权给隐名股东时,变更公司股权登记仅为形式变更,因此项变更不产生股权 *** 所得,则 *** 方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但实践操作中,显名股东往往因缺乏足够证据证明该 *** 基于股权代持,则显明股东作为股权 *** 方应就 *** 所得纳税。
对被持股公司的风险
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面临法律障碍:IPO或新三板挂牌均要求公司股权清晰,若在上市或挂牌前未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把问题解决掉,可能会对上市或挂牌造成法律障碍;即便上市或挂牌成功,代持现象被发现也会面临被 *** 或股转公司调查或处罚的风险。
信用社董事长能不能 找人代持股金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的。
1、进行股金代持时需向公证处提交信用社董事长找的名义代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需要向公证处提交信用社董事长找的名义代持人系自然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需向公证处提供信用社股东出具的知悉代持情况的相关证明。
4、需要向公证处提交信用社董事长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5、需要提交代持股权所在的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6、签署股权代持协议书,信用社董事长及 *** 人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就可以完成股权代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