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替别人代持股权成90%大股东,但不是法人,有风险吗?2、代为持股有什么法律风险3、别人股份想写在我的名下,只是代持股份,不是法人,对我是否有影响?签订代持股协议要注意哪些?替别人代持股权成90%大股东,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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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别人代持股权成90%大股东,但不是法人,有风险吗?
代持股权90%,作为显名股东,不是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不会有风险的。但特殊类型公司,比如带资质的公司,会有一定风险。
之一、代持股权会有哪些风险?
01、民事责任。我们都知道,作为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责任也就到顶了,不会再产生额外产生经济、民事责任。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现在公司注册资本普遍采用认缴制。也就是说,公司成立后,股东出资责任普遍都没有到位。一旦公司对外负债,股东出资又没有到位,那这个责任自然就是股东承担。
直白点的说法就是别人让你去挂名当股东,占股90%,假如注册资金100万,公司成立后,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到位,只是认缴出资。后来公司对外负了债务,公司又没有偿债能力,债权人就会要求股东承担责任,这个时候你面临的风险就是承担90万以内的债务责任。
02、行政责任。如果公司违规经营,触犯了行政管理法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之类的,相应的股东或法人代表就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罚款、警告、行政拘留之类的。
同时,这些处罚记录会在工商系统中查询到,影响你本人的信用记录,影响你以后开办自己的公司。
03、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经营活动触犯了刑法,挂名股东肯定是首先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你们开了家 科技 公司,帮别人开发了 游戏 软件,而这个 游戏 软件又是涉赌博的,那么你作为挂名股东就是单位犯罪的责任人,会受到刑事处罚,比如拘役、罚金、有期徒刑都有可能。
第二、一般代持哪些公司股权容易爆发风险?
正常经营的公司一般都是不会有风险的,实际经营者为人、公司经营业态和公司资质是很关键的。
01、出资不到位的公司。出资不到位,去帮别人代持股权,等于就是帮别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道理是一样的,风险也是一样的。
02、违法经营的公司。开公司就是为了开展违法业务,获取灰色收入,比如开家 科技 公司,帮人开发赌博软件,那基本就不是代持股权那么简单,其实就是共同犯罪了。
03、带资质的公司。很多带资质的公司都是需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挂名股东,比如评估公司,需要3年以上证书的估价师挂名股东才行,实际投资是别人。如果评估失实,虚假评估,首先承担责任的就是股东估价师,意味着估价师的执业资格证保不住了。
04、老赖开的公司或不诚信的实际控制人开的公司。这就是投资人选择问题,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是老赖、不诚信的人,你去帮他代持股权,不是明摆着羊入虎口吗?
第三、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绝对规避风险的办法是有限的,只有不代持股权才能绝对控制风险,一旦代持股权,风险只能尽量降低,而不能绝对控制。
01、签署代持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各类责任的承担,出现各类责任的赔偿办法。
不要小看这个代持股协议,有时候会救命!特别是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只是挂个名字的股东,平时还对公司业务一无所知的那种,有这个协议在,出现刑事责任时,分情况不同,多数时候都是可以免责的。
而出现民事赔偿责任时,代持股协议又能成为挂名股东追偿实际投资人的依据,还是蛮重要的。
02、缴纳保证金。还是回到注册资金100万的例子,代持股90%,民事赔偿责任的限额就是90万,因此,如果你老是担心,可以让实际投资人缴纳90万保证金到你这里,至少民事赔偿责任就全部免除了。
03、避开高风险类型的公司。如果是上面说的风险比较高的类型的公司,就不要去代持股权了,尤其还是代持90%股权。如果只是一般的贸易公司,餐饮企业,代持股的风险就很小。
最后、小菜建言
不管是挂名股东,还是实际控制人,大家相互走到一起,就是缘分,也是信任。公司本质上是“资合”+“人合”,也就是资金和信任的结合。只有知根知底,值得信任的人才值得去挂名,基于利益去挂名的,风险性都是比较大的。
股权代持指的是实际出资股东与代持人约定,由代持人在公司章程中体现而不参与实际出资的形式。 代持人实际是“傀儡”,一般不参与公司政策的制定,也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仅仅是实际出资股东的 *** 人。
代持人代持的股份可以是一个实际股东的股份,也可以是N个实际股东的股份。 比如你在公司章程中查询到A持有某公司股份80%,那么A可能代持的是B80%的股份,也可能是B+C+D三人或者N个人所有的股份。如果代持的是多人股份,可以私下签署协议明确每个人实际所持有的股份。
1.认缴出资制度
我们都知道现在成立公司都是认缴制,公司成立之初并不需要实际出资,而是约定出资期限,比如约定10年后出资,那么2030年1月4号之前把出资款缴齐就行。
如果在实际出资之前公司发生经营风险,欠下了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公司的资产偿还债务,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债怎么办?这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还债务,因为股东欠了公司的实缴注册资金,而公司欠了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当然可以要求股东代偿债务。遇到这种情况,作为代持人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有人会说,我作为代持人可以私下与实际股东签署协议啊,可以签合同规定我仅仅是代持人,不承担责任也不参与分红不行吗? 可以明确一点的是,私下协议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对抗公司法,因此代持人仍然有承担债务的义务。
2.银行风险
公司高层管理者、股东、法人等在公司经营时都承担着法律风险和债务风险。打个比方说:假如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借了一笔款,这笔款并没有要求股东签署个人担保,但是不要以为作为股东对这笔贷款没有任何风险。如果贷款发生损失,银行依然可能将股东接入黑名单,这里的黑名单不是指个人征信黑名单,而是放款银行自己的内部系统(不与其他银行系统联网)。如果股东以后再以个人名义向这家银行申请贷款,那么这家银行会以你在银行黑名单为由拒绝发放贷款。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见解, 注意这仅仅是你作为代持人不签个人担保、不参与公司决策、不参与公司经营、不在股东大会投票,尽力规避自己的风险而还会存在的风险点。如果你作为代持人又履行了实际股东履行的责任,那你的风险等同于实际股东。
被代持的股东之所以要找人代持股份基本都是迫不得已的,一是可能身份特殊,二是已经已经背上了巨额债务或者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所以代持人的风险还是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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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股东是有权益和责任的统一体,当公司出现经营风险或者出重大事故时,那时你就哭吧!
肯定有风险的。
代持股权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名义股东,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 *** 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
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只能在协议双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可知, 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会有一定风险
代持有风险。如不能证明代持,即承担全责。如可证明,承担联带责任。
这个法律问题要具体分析!建议面谈吧
有。
没有
代为持股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股权代持的风险
1、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
代持股隐名投资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
如: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更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
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代持股协议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 *** 无效而取回股权。
3、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质押股权
如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将被代持股权 *** ,实际投资者只能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赔偿损失,而不能主张名义股东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股权 *** 合同无效。
为预防代持股权被 *** ,可以将名义股东名下的股权质押给实际投资者,实际投资者为质权人,名义股东为质押人。根据相关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 *** 被质押股权,工商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
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真正的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5、代持股人死亡引发继承纠纷或离婚纠纷
代持股人死亡或离婚时,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财产权。
排除代持股人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代持股人行使其名下股权的财产所有权,如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分割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个人财产,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6、在处分股权时被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
在入股时通过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明确独立的股份 *** 权利。
二、法律建议
1、协议,还是协议
以上纠纷都可以通过事先协议来避免,因而,一个好的股份代持协议一定是具体的、全面的;双方在代持开始,就要理性的、商业化的书写协议,不要过于估计所谓的“面子”或“人情”,否则,等真正出了问题的时候,才不会有真正的“面子”或“人情”那!
2、约定高额违约责任
设立代持股时,双方签订明确的股权代持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被代持股权及其孳息的归属、对名义股东的补偿、违约责任等。
3、公证
尽管不用公证,合法的代持协议的效力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从证据的角度来说,公证之后的协议效力因公证而获得较高的证明力。不过,公证的边际证明力其实都是加强心理证明力而已!
4、签署被代持股权的股权 *** 协议等随时准备变身股东身份
可以考虑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签署被代持股权的股权 *** 协议,这样实际投资者可以随时依据股权 *** 协议要求将被代持股权 *** 到自身或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同时,实际投资者也可要求名义股东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实际投资者处置与被代持股权有关的事项。类似的措施还有出资人和代持人签订股权期权购买协议或代持人将行使代持股份的权利独家授权给出资人。
5、代持人将代持股权质押给出资人
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担保,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 *** 。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6、实际出资人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证据。
为了防范万一,实际出资人一方面要签订全面、细致的代持股协议并及时办理公证,另一方面要注意搜集保存好证明代持股关系的证据,比如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如果代持股人严重违约或者法院冻结保全执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时提出诉讼或者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别人股份想写在我的名下,只是代持股份,不是法人,对我是否有影响?签订代持股协议要注意哪些?
有影响,你属于股东,对外你就是股东,所以起诉或追责可能会找到你,签订代持协议主要写明对外的责任由实际出资人承担,但是这个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