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辞职直接找人事部行吗?2、试用期辞职是向主管部门提出还是人事部,我?3、辞职直接找人事部行吗4、辞职找部门还是街道5、可以直接给人事提离职吗辞职直接找人事部行吗?应该是行的,不过更好还是先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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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直接找人事部行吗?
应该是行的,不过更好还是先跟自己部门的领导沟通一下,给他一个思想准备。
试用期辞职是向主管部门提出还是人事部,我?
你好!辞职报告交了人事或者部门主管都可以的。
试用期只要提前3天告知就可以了,人事部和部门主管都是代表公司,你只需要告诉其中一方即可。正常来说辞职直接告诉人事就可以,公司都是有离职流程的,执行这个流程的都是人事部。所以你直接告诉人事部,她们会去处理后面的事情,你只需要配合就好了。
辞职直接找人事部行吗
辞职可以直接找人事部,人事部一般是负责管理这方面事务的。
劳动者合法辞职的方式有以下三种,可以自行选择合适的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试用期提前3日)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之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之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之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辞职找部门还是街道
辞职直接找单位的人事部门就可以,不用当事人辞职应该找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用不用找街道。单位人事部门,就是一单位管理人和事的部门。现在为强化人的重要性,分离出人力资源部门。一般意义上人力资源部门应该是人事部的发展,但不能说人事部本身具有缺陷,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解说歪曲了人事部的意义。人力资源的意义发展是其本身职能的发展而非部门名称的原因,因此人事部并没有过时之说。其本身职能的变化和发展应该具有时代意义
可以直接给人事提离职吗
离职有一套流程的,你可以找人事部咨询流程,一般是离职申请,然后好多天内才能走的,不是提离职就能走人,看公司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