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很快找人接手,已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是公司没找到接手人

作者:hacker 分类:黑客技术 时间:2022-07-14 00:32:19 浏览:154

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做会计,出纳之类的职位辞职一个月了后可以走么?为什么我这儿上面的人说要等到人来接手否则不能走?2、我是公司一名出纳,我想辞职,可是老板以没有人接替我为由,拒绝我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我该怎么办?3、同事辞职了,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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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会计,出纳之类的职位辞职一个月了后可以走么?为什么我这儿上面的人说要等到人来接手否则不能走?

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到期就可以走,大部分用人单位看你要走是不会留你一个月的,办好交接找人接手就可以走了。你单位这样做明显是不合理的,快到期时你可以频繁的提醒老板,到期了你完全就可以走了。提醒他给他找人接手的时间,也是对他的尊重,到期还不让你走,就可以不用尊重他了。

望采纳。

我是公司一名出纳,我想辞职,可是老板以没有人接替我为由,拒绝我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先把辞职的原因和他谈一谈,如果他能够满足你的要求的话可以考虑留下。如果既不能满足你的要求又不允许你辞职,那你的老板就是抱着一个不负责任的态度在处理此事,你可以书面提出辞职报告,然后请假离开公司,等他找到接替你的人后在回去办交接。记住,一定不能在没有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将手中的支票、现金等交给其他人,小心遭人陷害。

同事辞职了,我想接手他的工作,应该怎么跟领导申请呢?

和这一离职同事的工作内容相近,领导干部认可你的能力。之一种很有可能便是你平常的工作内容和这一离职同事的工作内容有相近之处,使你来接任可以完成快速的顺承下来,不会工作内容终断。这一状况下,领导干部是认可你的能力的,觉得你能把这一份工作中搞好,因而才会让你来接任这一工作中。你平常工作非常闲,有时间精力和时间段来解决离职同事的工作中假如领导干部忧心如焚,感觉就你平常工作相对比较悠闲,使你来接任工作中可以使你忙下去,与此同时你也不会十分的累,因此领导干部挑了一个团体中有附加时间精力的人来做这些工作中。

领导干部平常用你较为随手,有急事情况下就想起你也是有很有可能领导干部平常用你较为随手,但你自身也属于初入职场“大黄牛”特性的职工,领导干部这个时候必须有职工来帮他承担工作了,随后就想起你,因此就把附加的工作中使你来进行了。这一状况是很普遍的,企业另外的工作中,领导干部有时便会给这些踏实肯干、并没有埋怨的好职工,造成她们心里很郁闷。果您所处的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人也在如火如荼的征募中,那麼这一附加的劳动量仅仅短期内的,我们建议您多考虑到长期性权益,落落大方接下来;

以上前提条件下,若长达3个月看不到新手到岗,而您又确实受不了总体劳动量,那麼我们建议您和老板商议是不是分派到别人一部分,一同分摊,缓解工作压力。假如您观查下来企业事实上在走下坡,也没有在招替代品,其实变向裁人或减薪,那麼您该考虑到是不是犹豫外界机遇啦。职工离职的情况下,非常少能直到招到新手的情况下,而且可以顺利地做工作交接,终究新手必须学习培训,并不是很随便就可以入门。其次,领导干部对事儿的分配会出现不一样的念头,有时会恰好借着工作人员变化,相对应调节一下本来的工作 *** ,用更有效的方式做事情。无论是哪一种缘故,都很可能先找人临时接手工作中,有可能你跟离职同事的工作内容对接的相对性密切,会很容易入门,临时由你照料,会便捷工作中的顺利进行。

尽管你憋屈,感觉自身并不是没事做,原来的作业已经很繁忙了,但领导干部也是那样看的么?领导干部是否会以为你的劳动量并不饱和脂肪,或是在队伍里相比别人,担负的工作任务是非常少的,那麼使你接手工作中,也是理所应当的。假如平时你跟领导干部的协作比较顺利,你办事领导干部安心,短暂性的使你接手工作中,会是领导干部最合适的选择,艰辛是会辛苦一些,可是侧边表明了你在领导干部心里的部位,有带领的信赖,自然来日可期。并没有别的选用的情形下,领导干部也只能点兵点将了。

是否必须有人接手我的工作才可以辞职走人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有人接手劳动者的工作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之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之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之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更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