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认领尸体怎么找人,无人认领死尸照片

作者:hacker 分类:黑客论坛 时间:2023-03-26 04:30:36 浏览:103

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2、交通事故中尸体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尸体无人认领怎么办?3、无人认领尸怎么处理4、死者的亲属不来接走尸体,应该怎么处理尸体呢有相关法律吗?5、长江里打捞上来的尸体,如果最后无人...……

导航目录: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全面实行火葬,禁止乱埋乱葬,革除殡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三条 各级人民 *** 应当重视殡葬工作,加强殡葬管理,实行殡葬管理责任制。第四条 深圳市、区人民 *** 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是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殡葬管理职责:

(一)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殡葬设施建设规划;

(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服务业务;

(三)管理、监督殡葬服务业务,查处殡葬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殡葬管理职责。

民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殡葬事业组织对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处罚权。第五条 公安、工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卫生、城市管理、运输和民族宗教事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殡葬活动管理工作。第六条 全社会应当支持殡葬改革,遵守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对殡葬单位及其职工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第二章 丧葬管理第七条 公民在本市死亡的,尸体应当实行火化,但国家规定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人员除外。少数民族人员自愿实行丧葬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

经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确认符合前款规定土葬条件的死者,其遗体应当在 *** 批准设置的专门墓园内安葬。第八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死亡的人员,应当实行火化的,其尸体不得运出本市,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 死者的继承人为其丧事承办人。

死者没有继承人的,其遗赠抚养人或者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临终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是其丧事承办人。

无人认领尸体的丧事根据不同情况由民政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医院负责办理,费用由财政支出。第十条 死者在家中死亡的,丧事承办人应当即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办理死亡证明手续,并在自知道死亡之时起12小时内通知殡仪馆接运尸体。

死者在医院死亡的,医院应当出具死亡证明,并自死者死亡之时起8小时内通知殡仪馆接运尸体,但捐献遗体或者涉及医疗事故死亡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死者在其他地方死亡的,由公安或者司法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并通知殡仪馆接运尸体。

涉及刑事案件的非正常死亡的尸体,由公安机关无偿收管、保存、检验、鉴定,提取证据后及时移交殡仪馆处理。第十一条 殡仪馆应当自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接运尸体。

殡仪馆接运尸体应当对尸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防止污染环境。第十二条 殡仪馆、医院和其他有保管尸体业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尸体登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尸体管理,防止尸体违法运出本市。第十三条 办理火化手续应当提交以下文书:

(一)丧事承办人办理火化手续的,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医院或者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并签署尸体处理意见书;

(二)医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者民政部门办理火化手续的,应当提供尸体处理意见书。

符合以上规定的,殡仪馆方可对尸体进行火化。第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应当火化的尸体,除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医院检验、鉴定需要外,应当自运至殡仪馆后10日内火化。丧事承办人因特殊情况要求延期火化的,应当办理延期火化手续。

丧事承办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办理火化手续的,殡仪馆应当书面或者公告通知丧事承办人限期办理,自通知送达或者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办理的,殡仪馆可以对尸体进行火化。

对无人认领的尸体,殡仪馆应当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尸体进行火化,并将有关资料报公安机关备案。第十五条 患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卫生防疫部门、殡仪馆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防止传染和污染的措施。

患严重传染性疾病死亡的尸体和高度腐烂的尸体,殡仪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前款规定的尸体不得运入或者运出本市。第十六条 丧事承办人举行丧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污染环境、影响市容,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交通事故中尸体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尸体无人认领怎么办?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上述单位收回抢救治费和尸体存放费用。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1、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的以下两种情况,在公告期届满仍无家属、单位为其办理殡殓手续的。 (1)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 (2)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防腐期15天届满不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的尸体。 2、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分局进行拍照、登记、备案;在医院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明确是否属正常死亡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分局进行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医院以外死亡的尸体,由公安部门负责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和收集遗物,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3、因案情需要保留的尸体,公安部门应在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时注明防腐期。防腐期一般不超过15天,防腐期满后,需要继续保留的,公安部门应办理延期手续。 4、无人认领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单位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 5、非正常死亡的无人认领尸体在防腐期或公告期内,如有家属或单位认领的,凭公安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殡仪馆办理认领手续;对有可能查清身份和通知家属认领的尸体,公安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认领。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无需公告,殡仪馆可按规定将尸体处理。 (1)家属书面表示放弃认领的; (2)经公安部门鉴定为死亡24小时以上或者溺水死亡3。4小时以上的; (3) 尸体已经出现膨胀、臭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 (4)公安部门签署意见确认为无人认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立即火化的。 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骨灰保留3个月,在骨灰保留期间如有家属、单位认领的,殡殓处理费由认领者负责。骨灰保留期满仍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殡仪馆负责处理。

无人认领尸怎么处理

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1、无名尸体的处理程序进行规范,明确无人认领尸体的丧葬费等由市财政承担。

2、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发现的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或者是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冷藏保存满15天后仍不到殡仪馆办理手续的尸体。

3、无人认领的尸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负责拍照、登记、收集遗物、留存指纹,出具《死亡证明》,然后通知市殡仪馆接运尸体。医院内出现的无人认领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安机关检验,再由市殡仪馆接运尸体。

4、无人认领尸体自发现之日起在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15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先由公安部门确认,然后由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公告期间,尸体由殡仪馆保存。对可能查清姓名、身份的尸体,公安机关应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到殡仪馆认领尸体。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骨灰保留3年。期满无人认领的,骨灰由市殡仪馆按政策规定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得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其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由有关部门将赔偿费交付给损害赔偿权利人。

死者的亲属不来接走尸体,应该怎么处理尸体呢有相关法律吗?

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有家属的不肯来认领尸体,尸体一般保留三个月,也有保留更长时间的,现在还没有详尽的法律规定,尸体的贮藏、火化费用由接待单位先行垫付。家属不肯结算看来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处理了。

法律分析

无人认领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单位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非正常死亡的无人认领尸体在防腐期或公告期内,如有家属或单位认领的,凭公安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殡仪馆办理认领手续;对有可能查清身份和通知家属认领的尸体,公安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认领。乞讨人员在救助站死亡,你们应该有相应的处理程序。 如果属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机关处理。 非正常死亡中除了他杀之外,还包括自杀、意外、猝死这几种情况,你们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来解决。生病死亡在家由家属或接待单位处理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无名尸体的处理部门是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一般由派出所先行受理,反正公安机关总有人来处理的。无名尸体的火化殡葬费用由民政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 经过调查,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长江里打捞上来的尸体,如果最后无人认领,都会如何处理?

因为交不起1.8万的捞尸费,岸边的一对夫妇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儿子的遗体被绳索栓住浸泡在江水里。

2015年11月30日,邓钢明的儿子因琐事跳江身亡,三天后,遗体在下游的江水交汇处被一个渔民发现。12月3日邓钢明夫妇闻讯赶来认尸,渔民却索要1.8万元的捞尸费,后来经过周围人的协商,降了一万元,但是仍然要收8000元。邓钢明夫夫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儿子遗体浸泡在离岸不远处的江水里。三天后,在民警的协调下,邓钢明支付了5400元,渔民才将儿子的遗体打捞上来。

每年长江里都能打捞出多具浮尸,像这种挟尸要价的事情以前也出现过,其中,影响最恶劣的是2009年的那一次。

2009年长江荆州宝塔湾水域,两名在此秋游的小学生不慎落水。在这危急时刻,岸边上的十多名大学生迅速手拉手组成人链对落水的儿童实施救援,在大学生们的努力下,很快两名小学生就被安全的救到了岸上。

正当大学生们准备上岸时,因为水流湍急人链被水流从中间冲断了,此时,又有9名大学生不慎落入了湍急的江水中。幸好不远处有三名游泳爱好者在附近,三人将大部分落水的大学生们救上岸了,不过仍然有三名大学生失去了身影。

随后,大学的老师也赶到了现场,望着平静的江面,岸上的同学哭作一团。半小时后有两艘渔船来到了岸边,这两艘渔船是专门在长江上捞尸体的打捞船,岸上的学生恳请渔船上的人帮忙打捞自己的同学,但是打捞船上的人说,一个12000,先交钱再打捞。

因为当时学生都没有携带这么多的现金,岸上的师生好不容易凑齐了3700元,想要以先交押金的方式交给对方,让其先行打捞,但是打捞队只打捞一个,面对跪地请求的同学仍是无动于衷。最后3.6万全部凑齐后,打捞队才将剩下两名同学的遗体打捞上来。

每年长江里都能打捞上来数百具浮尸,其中95%都是来源于自杀和失足溺水。在长江岸边,除了有一些义务的搜救打捞队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打捞浮尸的捞尸人。

捞尸人发现浮尸后,会用绳索系住尸体的手或者脚,拴在船上之后,拉到岸边的不远处。接着捞尸人会上报当地的公安,警察来到之后会对浮尸进行拍照调查,然后查询是不是近期失踪的人。

长江里被捞上来的浮尸,其中70%会有家属自行领回家进行火化安葬,这些家属来领尸体时,会给捞尸人一笔辛苦费,费用具体没有标准,通常是几百或者上千。

剩下30%的浮尸基本上都是没有家属来认领的,这些没人认领的浮尸,警察也会对其进行拍照和提取DNA,然后发布公告并到人口数据库里进行查找。如果最后实在找不到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后,警察就会对其开具死亡证明。民政局拿着死亡证明,就会将这无人认领的尸体送到火化场里进行火化。

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孕育了一代又一代人。同时,江水也是无情的,吞噬了很多失足落水的人。一个又一个例子告诫我们,没事不要去江边戏水,因为生命真的不是儿戏。

我在江边长大,见过一个渡河人,专门义务处理无人认领尸体。

这个渡河人我们称毛公公,是一名鳏夫,慈眉善目,清瘦高个,满头白发,已经七十多岁了,可耳不聋眼不花的,身板还很硬朗,架船渡河敏捷地像一只水猴子,有时见过河人呆坐在渡船上无趣,扯开嗓子还能给过河人唱出一段号子。他特别喜欢小孩,哪个小孩叫他一声“毛公公”,他就变戏法似的从青布粗衣口袋里掏出蚕豆大小的冰糖,放进小孩的嘴里。

毛爷爷住在村东头隔水相望的三四百米远的一个小岛上。小岛有许多毛竹,渡河闲暇之时,就会砍一些毛竹做成2米见方的席子——裹尸席,专门用来包裹埋葬无人认领的江中浮尸。

江边人把浮尸称为大水货,意思是大水冲下来的东西,多出现于七、八月份江中大水之际。大水货男的俯面而浮,女的仰面而浮。至于死因,以意外落水居多,也有自杀者,也有被害者。但到了江水之中,都称为大水货。

一发现大水货,发现者往往大水货身上系上一根绳子,绑上石头,固定其在江水中的位置,以免被水冲走,剩下的事就交给毛爷爷。

发现者把大水货的位置告诉毛爷爷,毛爷爷就划着渡船,把大水货拖到他的小岛旁的水里,放置两天。如两天之内没有人领,他就用裹尸席把大水货固定在一块木制的拖板之上,在拖板前端系上一根长长有绳子,再在以黄泥为底的滑道顶端上倒上几瓶水,毛爷爷手摇滑道顶端的一个转盘,把大水货拖上小岛,埋葬在早已挖好的墓穴里。埋好后,在墓前立上一块木板子,板子上写着大水货的性别、目测年龄及发现的时间。最后,毛爷爷在墓前烧点纸钱,打发死者上路。

几十年来,谁也不知道毛爷爷埋葬了多少具无人认领的浮尸。因为没人敢上他的小岛,更没有人敢上岛清数他所埋的浮尸。

村民对毛爷爷敬而远之,有的父母见自家小孩拿了毛爷爷给的冰糖,就会跑过来一把拍掉。毛爷爷见状也不恼,笑着捡起地上冰糖吹一吹放进自己的嘴里。上了年纪的人却认为毛爷爷是在行善积德:渡河是在渡别人,埋人是在渡自己。

1985年的秋天,村民有好几天没见到毛爷爷了,担心他的安危,结伙上了他的小岛,推开他的小屋一看,见毛爷爷躺在床上,嘴里还附着几只绿头苍蝇——毛爷爷已经死了好几天了。

村里人集资给毛爷爷举办了一个盛大的葬礼,专门请道士给他做了三天三夜的道场。最后把他埋在小岛的正中央,让他与他亲手埋葬的浮尸相伴不孤寂。

处理毛爷爷的后事当中,有人在小岛上数了数大水货的坟墓,一共107个,连同毛爷爷的一共108个。有人戏说:水泊梁山,毛老子就是宋江了。

此后,村民再次碰到无人认领的浮尸,就会眺望小岛说:要是毛老子还活着就好了。

全体师生跪求先捞尸,捞尸人却不屑的说:“ 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赚钱,活人不救,只捞尸体,白天一人12000,晚上一人18000 。

说道长江捞尸,不由得然人想起了09年携尸要价的事,这不是一起单纯的救人牺牲的的普通案件。

先以2名水性好的少年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施救者被淹死后让捞尸人再赚钱。

这个怀疑不是凭空猜测,而是有理有据。出事点在宝塔湾是捞尸黑点,有渔船长期停在湖面上,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索要高额酬金。可他们不救活人,只捞尸体。

两名少年落水后开始玩起失踪,在学校领导苦口婆心的劝说后,以一具尸体12000敲定。这才愿意下水打捞,捞到之一个后,离第二具尸体旁只差3米,可却以24000的捞尸价没到位从而停止动作,在所有学生与老师捞尸跪求,才以一具10000成交。

事故发生后,在场的人都伤心欲绝,统统下跪希望船主能出于人道主义把好心救人的3个孩子先捞救上来。可捞尸人却不屑的说:“ 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我们靠什么挣钱,活人不救,只捞尸体,白天一人12000,晚上一人18000 。

在这些捞尸人眼里,尸体成了他们满天要价的商品,大多数人都在猜测,捞尸时,施救三人还活着,但捞尸人却以各种理由在拖延时间。活人不值钱,那就想办法让他变死人。这就是大家口中吃人不吐骨头的老实人。

中国有句老话叫:“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捞尸原本是件正义的事情,将死者捞出,归还家人,让他们入土为安,这本是人之常理。在收取费用时,也要把握个度。别人原本白发人送黑发的老人们在承受丧子之痛的同时,因拿不出高额的捞尸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任其浸泡在长江里,那种痛不欲生的揪心的疼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

一位长达14年的捞尸的老伯说道:“ 靠这个生活,我自然也会收取捞尸费,最多的一次一具收过4000,但有的家庭实在太困难,因此也会分情况 ”。他们不仅靠捞尸, *** 还会给他们发工资,负责水面的清理,在渔网拦住的的塑料瓶可以挑选出来卖钱,有时收入会比捞尸的收入都还好。

大概100多,无淡旺季之说,每年的数量变化都不太大。

夏季虽然游泳的多,但大部分的人都是穿着衣服,但大部分的身上都没有手机和任何证件。有证件的会根据户口所谓地联系当地派出所再通知家人来认领。

说出这个数字,着实让人很悲凉,不到十分之一。

没人认领能开除死亡证明的殡仪馆会拉走火葬,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开,开不了的怎么处理呢?

结果很残忍,捞尸时,并不是只要尸体都会捞, 而是会选择那些相对品相好,辨认度高的。以前,捞尸人都会自制存放尸体的尸池 ,在里面加入防腐剂,以此来保证尸体不会继续被腐烂。由于尸体太多,放不下该怎么办?

没办法, 只能用绳子拴住一个肢体,在系在废旧船的船尾上泡在水中。时间久了,超过两月若还是没人认领也开不出死亡证明的,无奈之举只能解开绳索,投入江中,喂养鱼虾,成了人们口出的死无全尸 。

在2013年后,每个捞尸人开始自备大冰箱,一个冰箱只能存放一人,放不下的也如上面所述同样处理。

善良的捞尸人也想让死者得意安息,可没办法, 没有死亡证明,不能做任何处理。 也会有人猜想,是不是捞尸人直接开死亡证处理尸体后,得不到捞尸费?事实并不是这样,他们也会得到一笔安葬费。

赚死人的钱 ,这是大多数人的心里话,但所有的职业又要有人来做,起初也并没有乱要价一说,更何况捞尸人并不是大家想象的直接捞起来就那么简单。

有时死者的落水地点在水域深、水面广、水流急,作业难度高的情况下,捞尸人的危险都是比较大,遇上垂直行走的行尸时,若营救 *** 不对,会被隐藏的暗流直接拽入水中毫无生还可能 。

而捞尸者,绝大部分都是水性好的渔民,平日靠捕鱼为生,偶尔接触几次捞尸后,却渐渐学坏,开始了漫天要价、扰乱市场,遭人痛斥。

在我看来,若想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 *** 成立打捞队,将捞尸人收编,每月有固定工资,所有人都不希望这个行业“ 做大 ”,只希望死者能得到安息。

我是广西贵港人,长江离这里十万八千里,至于哪些唠叨事,不如在手机上百度一下。

那是公安的事!跟我们没关系。

相这事情应该把死者安排到指定位置,把照片保承下去

无人认领尸怎么处理?

无人认领的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部门公众网和殡仪馆对外公告栏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个自然日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遗体进行处理。无人认领遗体火化后,自火化之日起骨灰保留2年,骨灰保留期满仍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殡仪馆负责处理。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