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根据身份证怎么找人,怎样根据身份证找人

作者:hacker 分类:黑客论坛 时间:2022-07-12 23:43:28 浏览:214

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人失踪了。通过身份证派出所能不能找到人啊!2、警察找人一般会使用什么***3、公安机关能通过身份证查询一个人的出行轨迹吗?4、警察怎么找人?人失踪了。通过身份证派出所能不能找到人啊!不确定。一个人...……

导航目录:

人失踪了。通过身份证派出所能不能找到人啊!

不确定。

一个人失踪后,公安系统有可能凭借身份证信息找到此人的行踪,也有可能根本找不到他的下落。

一、能够找到的原因:

当一个故意潜逃的人,被某些关卡盘查身份证的时候,或者因为需要凭身份证办理某种手续时,必然会出示身份证。

而身份证一旦被当地某单位登记,就会出现在公安系统所掌控的 *** 里。也就可以找到他的下落,至少为寻找他得到相关线索。

二、不能凭借身份证信息查找的原因:

当一个人独处一处的时候,因为没有目击者,突然意外落水死亡,尸体又被流水冲进大海。或者,其它人为原因,故意避免身份证信息进入 *** 。如此上述原因,都不可以凭借身份证找到那个人。即使将来找到他,也不是因为凭借身份证号找到的。

笔者房晨钟按语:在身份证信息出现在 *** ,才会找到。当身份证自信不出现在 *** 找到一个人,就是通过其它线索侦破找到的。

警察找人一般会使用什么 ***

1.发通缉令发动群众举报:向社会发出通辑令发动群众协查;

2.悬赏: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罪嫌疑人行踪,核实后给予奖励;

3.定点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蹲守抓捕;

4. *** 跟踪:按程序审批后对相关手机 *** 进行定位跟踪抓捕;

5.通过身份证跟踪:嫌疑人用身份证开房时公安系统会弹出嫌疑人入住登记的信息,可以实施抓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之一百五十条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

(一)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二)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三)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能通过身份证查询一个人的出行轨迹吗?

能的。公安局是可以查一个人的身份证的,但是必须要相关程序和合理的理由依法查询。比如人口失踪、发布通缉令、依法接受举报、相关人员与侦办案件有关联、办理相应的业务(出入境、户口本、身份证件补领等业务)。公安系统上能找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住所、家庭成员等。此外,如果涉及犯罪,可以检查嫌疑人的驾驶证件和酒店登记记录等。扩展资料: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而人口管理就是其关于身份证信息的内容,有专门的户政警察负责管理和处理户籍、证件的业务。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 *** 下设职能部门。受所在地 *** 、上级公安部双重领导。

警察怎么找人?

1.由警方立案;2.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国家数据库;3.调查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地点以及失踪人员的社会关系;4.查视频监控,追踪失踪人 *** 动轨迹;5.查失踪人口身份证使用显示出现地。

法律分析

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 *** 号码及 *** 、MSN等 *** 联系号码,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 *** 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国家数据库,调查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地点以及失踪人员的社会关系,查视频监控,追踪失踪人 *** 动轨迹查失踪人口身份证使用显示出现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