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导航目录:1、宾馆转租给别人做***违法吗?如果签合同协议该怎么签?2、雇佣还是承揽关系?3、承揽合同是雇佣关系吗4、承揽合同是劳务合同吗?5、***服务违法吗?6、一种雇佣关系求专业名字不签合同...……
导航目录:
- 1、宾馆转租给别人做 *** 违法吗?如果签合同协议该怎么签?
- 2、雇佣还是承揽关系?
- 3、承揽合同是雇佣关系吗
- 4、承揽合同是劳务合同吗?
- 5、 *** 服务违法吗?
- 6、一种雇佣关系 求专业名字 不签合同 自己小店找人帮忙 这种雇佣关系叫什么关系呢
宾馆转租给别人做 *** 违法吗?如果签合同协议该怎么签?
合同要写上租客不得做违法的事,责任自负与房东无关,并取消合同,不退押金
雇佣还是承揽关系?
是承揽合同关系。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与雇佣的区别: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是工作成果,这工作成果具有一定的技术性,不是一般的简单人人均可完成的劳务;雇佣关系中,雇员向雇主提供的是劳务,劳务所产生的成果怎样,不是雇佣关系中的问题。
本案中,你是定作人,安装队是承揽人,安装队向你提供的是安装好客户地板的技术成果,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
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只要你对安装操作没有指示行为,对安装工人也没有指定谁,事故责任应当由安装队承担。
你所面临的问题是向法院提交承揽合同关系的证明,而不能让法庭认为你与安装队长合伙共同聘请工人安装,这样你就成了雇主,性质就不同了。可以多找几个同行业主写出书面证言,证实一般都是像你这样做的,是交易习惯,以确定承揽关系存在。
承揽合同是雇佣关系吗
承揽合同应当属于雇佣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劳务,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然后定作人支付报酬。因此承揽合同应当属于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是劳务合同吗?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具有法定解除权,但该权利的行使,若给承揽人造成损失,则需要根据承揽人的损失进行赔偿。故法定解除权不可以滥用。
承揽合同的性质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
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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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违法吗?
正当的 *** 服务不违法,但是含有色情性质的异性 *** 是违法的,涉嫌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卖淫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嫖娼活动产生、存在并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毒化了社会风化,危害了社会治安。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通常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
(1)设置卖淫场所或变相的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如以开办旅馆、娱乐城为名,而实际上以此作为卖淫的场所;
(2)虽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但通过控制从事卖淫的人员,有组织的进行卖淫活动。如某些饭店、旅馆的负责人组织服务员到店外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多人”,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是女人,也包括男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单位的人员或者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他人卖淫的,也应按自然人犯罪处理,即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牟利的目的。但因为刑法没有将牟利的目的规定为主观要件,故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对组织他人卖淫行为是故意的,即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 *** 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 *** 、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种雇佣关系 求专业名字 不签合同 自己小店找人帮忙 这种雇佣关系叫什么关系呢
民法上的雇佣关系有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帮工关系、加工承揽关系等主要几类。
(一)有营业执照的小店具备法律上的用人单位资格,可以与个人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劳务关系,不实行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严格规定。劳务协议可适用于短期用工(帮忙),不需要严格按时上下班、打卡,工资结算方式也较灵活,劳务者在别处工作也不影响劳务协议履行,对雇主、雇员都较简便。
(二)但是,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但实质上雇员具备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的所有要件,在法律上依然可能被视为劳动关系。
双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主要是依据下面这个文件判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2005年5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帮工是指帮工人自愿或应被帮工人之邀请,为其提供劳务,并按被帮工人的意思,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某项工作的行为。帮工可分为义务帮工和有偿帮工两种形式。帮工人在劳动中发生事故受到损害,根据《更高人民法院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帮工关系的特点是短期、无偿或有偿均可。
(四)承揽关系是若干承揽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在定作人与承揽方之间产生的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你的小店找人帮忙一般不属于承揽关系,但如果找人装修窗帘、安装空调这些技术性工作,可能属于承揽关系。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